第四十八章 文章写得好,要饭要到老(第三更)[第2页/共3页]
“哦,如许啊,那就不费事了。”李明山挂断电话,内心根基肯定此韩东,就是彼韩东。这个官司有点庞大了,看来董小蕾的代理人,不是个善与之辈。一审法院很较着被这个韩状师牵着鼻子走了。
李明山决定对韩东的文章不予理睬。二审并不需求开庭,法官能够直接书面审理。这个案子究竟部分,一审法院调查的很清楚,并没有需求再调查的处所。李明山决定先把讯断誊写出来再说。
薄薄的三页纸草稿并不长,华庭长没用几分钟,就看完了。李明山是老审判员,讯断没甚么题目。他龙飞凤舞地签上了本身的大名。
“华庭,这个案子我想得简朴了。归去我就改讯断。”比起朱状师那头,李明山晓得孰轻孰重。
郑少秋问明原委,说了声晓得了,就挂断了电话。回到办公室,李明山来回踱了半天方步,才盘算主张把烟钱退给朱剑豪。
到了中院这个层次,法官都有本身的本性。普通不肯等闲服从了别人的观点。只不过,这事得让朱状师晓得,本身顶了多大的压力,去文娱城洗个脚、唱个歌应当不为过吧?!
这未免也太偶合了?他翻出本单位的电话本,细细查对了一遍。赵东、李东倒是有几位,韩东倒是一名都没有。他拨通了宋青书的办公室电话,“宋法官,前次你不是和我们另一个同事韩东,在《群众法制报》上颁发了一篇论文嘛,我有些题目向他就教下,你晓得他电话吗?”
这个案子案情倒是简朴,一审法官的讯断写得不错,推理也很有压服力。李明山堕入深思,如果说这个案子有文章可做的话,就是证据了。被告薛保保起码另有一条直接证据,被告这一方却都是直接证据。
上升到观点之争,他这个庭长也不好以权压人。他想了想,翻开了明天的《滨海都会报》,指着一篇报导,对李明山提示道:“你先看看这个。”
“华庭,出甚么事了?邮件应当还在收发室,没寄出去。”
华庭长语重心长地教诲道。他也是签发了今后,才看到这篇报导,这才孔殷火燎地让李明山追回文书。
“阿赖,把这份讯断发了吧。”李明山把用好大印的讯断,扔给书记员。阿赖应了一声,写好快递单,塞到了信封里,随其他文书一起,扔到了收发室。只等邮差上门,便能够送达出去。
作者是韩东,也是中院的?见鬼了,本身如何不晓得,本单位另有这么一号人物?莫非是新人?!他翻翻卷宗,发明被上诉人董小蕾的代理人,也叫韩东。
李明山叫上阿赖,两人在堆积如山的邮件里,找了大半天,才找到了那份讯断书。他们又满头大汗、百里加急地送到了庭长办公室。
直接证据的效力天然大于直接证据,这是法律知识,除非直接证据构成证据链条。从这个案子来看,直接证据要说已经构成锁链,也很牵强。
等等?仿佛有一期《群众法制报》上,登载了一篇近似环境的文章?李明山蓦地想到,他赶紧叫阿赖把这期报纸翻出来。这篇文章是本院民一庭的同事写的,全庭还构造学习过。李明山对他的观点倒不是很认同。不过他承认这厮能上报纸,气力倒是不差。
李明山经这么一提示,吓出一身盗汗。华庭说的没错,滨海都会报这篇通信稿,将被告薛保保钉死在了热诚柱上,极度衬着了被告董小蕾的楚楚不幸。一审法官在消息里,的确就是包公再世。本身如果改判,岂不是成了葫芦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