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成为城主[第2页/共3页]
林风可不想本身的身份被人晓得,以是判定的利用了金币买卖。
“确认。”
一个买卖的平台呈现在了林风的面前,这是游戏中的互换买卖选项,也就是说要比及两边都同意了才气够买卖完成。
“要不是红狼兵士击败了巨蚁后,估计全部白虎城也就没有了。”
“甚么?”林风这才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不可,我要去看看。”
“对。”
上一世这类地盘的乃至被玩家们,炒到了300金币每平米的代价,以是林风是千万不能够承诺的。
一大堆烽火联盟的玩家骂骂咧咧的,因为林风正用很放肆的姿式从他们面前走畴昔。
听到林风提起巨蚁巢穴的事情烽火之王顿时哑口无言,只好应了一声:“是。”
烽火之王无法的摇点头,再次圈出了此中的一万平米,林风点击确认后一张地契就产生了。
大将军用双手撑开一道樊篱,挡住了统统的箭矢,而后开端下达号令。
听到烽火之王的话林风一阵不悦:“不想买没人强求你买。”
“交金币。”林风说道。
兵士NPC们都是大精英级的存在,大将军更是领主级的存在,并且他们都是练习有素的兵士,杀这群玩家跟切菜一样。
而烽火之王的神采已经非常的欠都雅了,因为这个城主明显就是上一次把本身和女儿杀掉一次的阿谁渣渣。
不久前烽火工会的一小我接管了一个任务,说是巨蚁巢穴上面有一条路,在内里藏了宝贝,烽火之王才命令打通了通往内里的通道。
“因为你们工会太渣滓了!”林风说道。
一个身穿铠甲剑眉星目标男人踏着正步走了出去,恰是大将军。
接着林风就从城主府带着一大队的兵士走了出去。
“甚么?”林风的话让烽火之王,差点喷出一口老血。
“大人,我服了。”烽火之王顿时耷拉下了一张脸。
“没有。”烽火之王说道。“但是我们能够买下这个城中的地盘。”
“没筹议了。”林风说道。
烽火路人乙:“真他妈的渣滓!”
“你归去奉告他们,抗议无效。”林风无法的摆了摆手说道。
烽火之王吹鼻子瞪眼标说道:“那我不买了。”
在以往的阛阓买卖中,他一向都是无往倒霉的,但明天却在这个小子的手里连连吃瘪,这让他如何甘心。
“城主大人,真的没筹议了吗?”烽火之王扣问道。
但就在烽火之王走后,林风脸上暴露一丝不明意味的浅笑。
看到烽火之王的行动林风皱起了眉头:“这块地盘是用来给贸易玩家们建立贸易街的,凭你这点金币也乡买下这块处所?”
明显烽火之王比烽火刺客,这个傻瓜要聪明的多,烽火刺客如果利用了这类买卖,就不会被林风坑到了。
接着突马队们冲进了烽火联盟的弓箭手团内里,顿时惨叫声四起,不一会儿,烽火联盟的弓箭手玩家就被搏斗殆尽了。
凤凰城外。
一队骑着高头大马的兵士从人群中冲了出来:“在。”
“不知大报酬何要把我烽火联盟给拦在城外?”烽火之王说道。
大将军一声令下:“给我杀了这群刁民。”
一阵买卖胜利的提示声响起,而后烽火之王如愿以偿的拿到了一张地契,而林风也获得了一百万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