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郎中山行[第2页/共2页]
“程大的婆娘真是不法哦,如何就将好好一个男娃给嫁了!”
程光第一眼看到郎中山就喜好上了这里。这里的气候、土质都是合适多种药材发展的。郎中山山脚陡峭,矮丛木居多,山腰则是高大乔木的堆积地,在往上树木垂垂稀少,暴露黑褐色的岩质。程家村的公田就在山脚的边沿靠中部,太背景作物不轻易发展。山腰四周长了各种野草泽菜,程家村的村民偶然也会来采些野菜,不过他们熟谙的野菜未几,偶尔会采到与野菜了解的香花,以是只要不是闹饥荒他们普通不会涉足这里。这可乐坏了程光,好多吃的好吃的!
“为甚么?”秦越明俄然问。
“哎,那不是秦家大儿的媳妇吗?”
“阿谁瘸腿的?”
程光满身心的投入采采采行业中,对于上辈子一片叶都要净化半天的中医光来讲,郎中山的确就是天国。
“这糟心的还是文娃子,要不是俩年前他的大兄弟被抬返来,娃子都能攒够媳妇本了。”
“就是,不然他倆如何好端端就被山泥埋了。”
“不是克父克母吗?秦家伉俪才把他送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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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碗红薯你趁热喝,我去郎中山采点野菜,中午会返来。”程光另有点讪讪的。
秦越明抚摩着成型的木雕,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穿戴铠甲,英姿飒爽的男人。
“我只去山脚就行。”去郎中山是程光昨晚就决定了的,这个身材恰是长身材的时候,秦越文赚的人为底子不敷以让三个男人吃饱,并且程光也不感觉他一个在季世挣扎过的人能心安理得的让一个少年养,总要做点甚么让糊口好起来。
嗯,这个是黄秋葵,过一下盐水就很好吃;哦,这是树仔菜,香脆适口;咦,这是马齿觅,营养还能治痢疾,罗勒?采了!能够调味;人参菜,降血糖,采!香麻叶清热凉血,摘!白芷排脓生肌,挖!黄芪,保肝壮肾,必须带走!
秦越光看着他的腿皱皱眉,“有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