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碰瓷[第3页/共3页]
明朝前期景德镇德御厂曾一度仿烧,清朝雍正、乾隆时更丰年希尧、唐英等督窑大量仿烧,但鲜有乱真者。官方曾有有句话,叫做“总有家财万贯,不如汝瓷一片”。
起首必定是阿谁磕碎了一角的碗,放在一边筹办等会儿抛弃。
想到这里,她挣扎着起家,走到门边把顺手扔在这里的背包翻开,翻翻看到底内里都装着甚么东西。好歹花了五百块,扔也要看个明白。
“哗啦啦……”
他胆量小,又是头一回碰瓷,眼看环境不对,顿时有些立不住了。万一闹出来个事,别说钱拿不到,说不定还要吃官司。
她坐在地上又缓了会儿,积累了些力量,撑着身材起家。走之前看到地上的这个背包,心想既然花了钱,就当是艺术品拿回家摆着算了,就一并拎起来走人。
《格古要论》说:“汝窑器,出北地,宋时烧者。淡青色,有蟹爪纹者真,无纹者尤好,土脉滋媚,薄甚亦可贵。”
她顺手拈起来一枚,铜钱有杏子那么大,大要有些发绿,锈迹斑斑,正面方孔四周有四个楷书大字,“保大元宝”,书法漂亮拙朴,背穿上镌一天字。
谢流韵也不戳穿,直接暴露惊骇的神采,看着那只天青色的小碗束手无措,看神情仿佛要哭出来了:“这,这么贵……我没钱,赔不起。”
固然不甘心掏钱,不过,能用五百块处理,她也很情愿。
从钱包里取了钱,递给对方,就见对方逃窜似的转眼消逝不见,连地上的背包也没捡,她完整摸不着脑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