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粉痣变红痣[第1页/共3页]
“你这么有掌控?”
掩唇轻笑一声,女人加快脚步往泾阳城的方向走。
“素娘,我会对你好的……明日,明日酉时我还在杏花亭等你。”
薛月掌内心排泄精密汗珠,紧紧攥着字条不放手,眼神在薛家转了一圈,发明家里人全都歇了,这才蹑手蹑脚的走出院子,往杏花亭的方向跑。
王家是安宁村的大户,除了王佑卿外,她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别人随身带着玉佩。
这突如其来的行动将薛月吓得心惊胆战,张嘴好悬没叫出声来。
脑中升起一个猜想,男人刚毅面庞顷刻间阴沉一片,看着非常瘆人。
瞥了眼薛素背着的承担,她问:“素娘这是要进城?”
伸手将承担里的杨柳露跟紧肤膏取出来,因为先前用的瓷瓶实在过分粗糙,女子惯是喜好精美详确的器皿,薛素前几日就在村里的窑工那边买了些白瓷瓶,用来盛放这些脂膏汤水。
大抵是喝了甲鱼汤的原因,薛素感觉热,咬着唇儿将外衫褪下去,伸手又将窗扇推开条细缝,阵阵冷风吹过,倒是减缓几分。
“我比怡卿略大些,就叫你素娘吧。”
有事藏着心中,即便刘家待客到处殷勤,女子也感觉如坐针毡,随便寻了个由头便分开了。
故作骇怪轻咦一声,稠密纤长的眼睫悄悄颤抖,薛素问:
这话的确出于至心,王佑卿跟薛月都不是甚么好东西,从速凑做一对也省的祸害别人。
“素娘,你还不晓得吧,本年我必定会嫁给佑卿。”
薛素底子没理睬楚清河,回了小屋便将木门死死阖上,挽起衣袖双眸紧盯着那枚红痣。
“这碗清炖甲鱼汤是厨子的特长好菜,我常日里最爱喝这个,薛姐姐感觉滋味如何?”
薛素步子迈的缓慢,常日里从泾阳城回家,少说得走上半个时候,本日倒是快了些。
酉时一过,天完整黑下来。
指尖悄悄捏弄了下,并没有疼痛或麻痒的感受,想起那颗光亮油润的桃木珠子,说实话,她还真没想到小小木珠竟然能有这么大的本领。
胡明月一揣摩也感觉是这个事理,并未想到薛素是在扯谎。
听到熟谙的声音,女人挣扎的行动刹时停了,刚想表白心迹诉诉衷肠,怎料王佑卿悄悄亲了亲她的耳廓,低低唤了声“素娘”。
身形健硕的楚清河就站在离小屋不远的位置,跟着窗扇翻开,一股幽幽桃木香气迟缓四散开来,让男人忍不住深深嗅了一口。
心中思路百转千回,被欣喜的情感充满,等她跑到杏花亭时,还没等回过神,却被长臂一把从后抱住。
薛素手心端着装满热茶的瓷盏,吹散了飘超脱散的水汽,笑着点头。
临走时薛素深深看了一眼她,发明薛月眼角眉梢都透着一股媚劲儿,走路时扭腰摆臀,半点不像个女人家,反而跟结婚了的少妇普通,约莫早就跟王佑卿成事了。
“我们农家的妇人哪有城里那般讲究?这不是甚么守宫砂,只是一枚普浅显通的朱砂痣罢了,就是位置生的令人曲解,再者说来,小妇人结婚半年,怎能够没圆房?”
比及统统全都结束后,薛月趁王佑卿不重视,偷偷将男人腰间挂着的玉佩摘了下来,塞进怀里。
“若我没记错的话,素娘已经结婚了才是,如何身上另有守宫砂?”
脸颊酡红似涂了胭脂,胡明月眼尖,瞥见薛素左边手腕上的那粒红痣,忍不住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