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富贵平安[第4页/共4页]
只是此处离蜀中甚远,路途中还需细作筹算。
带着皂角和花瓣的暗香,游弋在鼻翼间。
他游移了一下,四只小短腿撑起家子,略显踌躇的往木碗边蹭过来――林妙妙推了推小碗,又靠近他几分。
“繁华啊,今后这就是你的名字了。”林妙妙捏捏他的小蹄子。
沈泽拿眼睛瞧着她,少女明丽的笑容更加新鲜起来,他微微眯起眼,眸色中透暴露几分欣喜,心下想着,倘若不是这一次诡异的窜改,他们本来也不会再有交集。
之前见认祖归宗住进国公府的时候,叔父的大姐儿养的一只小狗就是巴掌大小,她当时可喜好的紧,总想着抱一抱,可那大姐儿常常见了她,总阴阳怪气,莫说是让她抱,便是摸一下也不肯。厥后传闻那只小狗没活悠长,吃了不对于的东西,抱病去了。
吉雀忍不住也伸手去摸沈泽头顶的白毛,小猪猡头往中间扭了扭,用心避了畴昔,身子转了个圈,后腿用力儿一蹬,便已跳到扑在地上的洁净棉布上。沈泽躺在棉布上滚了一圈,才华喘吁吁的摊在上面,玻璃珠般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模糊有几分怀想――之前父亲还在的时候,老是会峻厉的催促他练武,而他也常常尽力到耗尽了最后一分力量,瘫软在演武台上,当年蓝天白云在面前昏黄又清楚,仿佛一曲催眠曲,叫他恨不得立即睡畴昔。
沈泽扭头看着菜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