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名声大噪[第1页/共4页]
少女腔调曼妙,神采娇俏,这般好动只怕也是叫林父给宠溺的——提及来,即便身处农家,她倒也有个心疼妻女的好父亲。
身为沈家人的家主,可不能这么没出息。
心下捏了一把盗汗的陶氏,手里头攥得紧紧的帕子,风一吹,软软的飘在鞋尖,的确不知该如何反应——她爹买来的香猪可真神了,毕竟……玩杂耍那是猴子,此次但是货真价实的猪。
坐吃山空,可不是甚么功德。
林妙妙捞起本身的猪猡,唇角微勾,天然是能行的。
八月张榜,玄月放灯,一向是澧城的传统,因着澧县插手乡试的士子逐年增加,垂垂地、秋闱张榜以后的玄月尾便成了各户自发构造的还愿节。汗青悠远的澧河淌着花灯,就如承载着城中公众的但愿,未曾停歇的涌流进大海。
那蒙脸的文姐儿扭头瞧了瞧,倒是没有壮硕少女那般恋慕,只淡淡道:“你若想和她普通亮眼,也不是没体例的。”
“不成不成。”县丞连连摆手,世人纷繁感喟,县丞眼睛一转,便瞧见暗处已荣光尽敛坐于恩师身侧的林昇,不由微微一笑:“本日林解元才是谢师宴的配角,大伙儿何不叫他吟诗一首?”
沈泽沉默之余,也就只能通过这些找点安抚了。
但是醒来再瞧见少女明丽的笑容,沈泽却愈发不安闲了,常日里沉如深渊的目光,总偶然的瞥向她的身影——或是点了油灯,撩开衣袖往光亮的臂膀上涂抹蜜液的详确神态,或是舀了温水只着一身小衣的蹁跹丰腴,亦或是浴桶里哼出来的小调……
心下冷哼,沈泽趴下身子在窝里默不出声的想着,大不了……待本身规复了人身,便娶了她是了,不过一个都雅点的女人罢了——当日李副将的迷惑今次却叫他也难住了,是了,平常眉眼再精美的也并非没见过,如何这一个,却不一样了呢?
沈泽端倪寒光一闪,足下发力,踏着林妙妙的手臂躲过这一摸,这些日子修习内力,他的体力规复的更加得心应手,此时莫说是这等简朴行动,便是平空侧翻身都可等闲完成……,正念想着,林妙妙身后闯出来个小乞丐,她踉跄一步,抱着沈泽的行动便失了手,少女惊呼一声:“繁华……”
“文姐儿,你看那边抱着黑狗的姐儿,生的可真都雅。”不远处花灯摊旁,一个身形壮硕的少女伸手扯了扯她身侧封纱蒙脸的苗条女人,指着正遴选花灯的林妙妙,眼里模糊带着几分恋慕,不说对方的面貌,就是这走起路来袅娜的姿势,也是她这身材……比不得的。都说女儿随父亲,她爹是澧城的驻军长,生的虎背熊腰,她若不是另有母亲的样貌中和,只怕站到父亲步队里,旁人还当她是哪来的男人。
沈泽蓦地一惊,只感觉内心几番欲动。
倘若那姐儿至心喜好,只怕过不了多久便会寻过来。今后传闻的人滚雪球一样渐渐增加,林父的买卖便能越办越大。
她宿世十六岁前住在城本土间,十六岁后身披绫罗直接入了京,倒是从没见过澧城花灯节这么热烈的场面,仿佛……真的活过来了,自在的味道,林妙妙手指折下一根细绳,底下串着底案是浅蓝色的灯筒,上头以笔墨绘着未开的嫩粉色荷花,其上露水盈盈,浑然天成,即便林妙妙两世都不懂观画,却也晓得本技艺里这只灯筒,真是好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