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老瞎子熊掌[第1页/共2页]
老瞎子熊掌毕竟不是凶兽肉,是以只能尝下味道,底子没法从中获得半点能量。并且和小石他们这对特别能吃的兄弟在一起用饭,底子吃不了多少东西,想混个肚饱都难。以是,公良只得别的去煮了些东西来吃。
公良舀了一勺熊掌放入口中,只觉一股鲜甜的味道沁入舌蕾,异化着山鸡、飞鸟、溪鱼、山蘑野菇的味道,真是妙不成言。一尝就停不下,不会儿,一小锅熊掌就被他们三人吃得精光。
之前公良练过的崩拳中实在也能够利用到长矛当中,应当说崩拳更加符合长矛,因为都是如箭般直刺。
公良等熊掌冷却后,就开端剥皮取肉。熊掌皮粗糙难剥,实在非常磨练了一把他的刀工。取出掌肉后,再放到锅里用慢火煮,等煮得有些软了,又停火让它完整冷却,冷后再煮,煮后再停。三四次后,公良将打来给熊掌吊汤的山鸡、飞鸟和山蘑野菇,放入用凶兽骨熬成的浓汤中,再将整只熊掌放入一起炖煮,并放了一些新奇的小溪鱼出来。
做这道熊掌,足足破钞了他两天时候。
练了一阵长矛,歇息下,他又开端练习投掷短矛。
来到抓溪鱼地点瀑布中间的树林,他就开端练习起来。
吃完东西,公良就带着长矛和一对短矛往部落外走去。
因而,瀑布中间的树林就成了他练习长矛的目标。利用长矛没甚么技能,不过是直刺罢了,非常简朴,只要做到三个字“快、准、狠”,就无往倒霉。
老瞎子实在和他宿世见过的黑熊是一个种类,但比较高大。
熊掌胶质肥厚,又被他拆骨去皮,用心炖得滚烂。掌肉间早已化水,再看不到半块肉。以是用筷子底子夹不到,必须用勺子舀。
他宿世曾经看过一篇条记,内里写道:“黑熊习性最爱吃蜂蜜,长白山的蜜蜂窝,十之八九,都筑在倒卧地上的枯树里。黑熊偷蜜真有一手,皮粗肉厚,又不怕蜜蜂来螫,它在暮秋把蜂蜜吃足了,然后藏在大树洞穴里冬蛰。黑熊能人立而行,前掌特别矫捷,冬眠的时候,用一只前掌抵住谷道,另一掌就专供舐吮,本年用左前掌,来岁必然换右前掌。以是剖取熊掌烹调的时候,必然两只分锅而炖,有人说以掌抵住谷道那一只,炖好以后总带点臭味,弃而不吃,这不过传说测度之词,不敷坚信。不过一只掌一冬不动,一只掌每天舐之不断,唾液精华日夜浸润,此掌肥腴厚润是天然的了。”
下午公良还要去练长矛,他恐怕出门后炖煮的熊掌被两个家伙给偷吃了。没何如,只得将熊掌端出来和他们共享。他在内心安抚着本身,屋里另有一个赤罴掌,那是凶兽,他们不能吃,到时候还不是本身一小我享用。
此次公良没健忘圆滚滚,缓慢的盛了一碗熊掌给它后,就跟埋头对于熊掌的小石兄弟抢了起来。
只是这掌肉不是很多,是以公良留了个心眼,筹算收着,等早晨再偷偷拿出来吃。
宿世他没别的爱好,就对两件事感兴趣,一个是旅游,一个是美食。美食特别超出在旅游之上。当时候他就喜好熊掌这些希奇古怪的东西,只是当时国度庇护,并且本身财力有限,底子没吃到这些东西。不过他倒是把如何措置这些东西的技能给学了下来,来的这里,看到这么好的食材。他如果不吃,那岂不是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