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夜市[第1页/共2页]
彩凤的兴趣高了起来,和阿发逛起了夜市。实在夜市上并没有甚么贵重的东西,但阿发也没有感到厌倦,想想,换到后代,那都能够算作文物,有的乃至都能进博物馆呢!
嗯,阿发用鼻音答复,停顿了一下又说道:“你如果不肯意,我们现在就归去,让刁五换小我。”
阿发很随便地扔下钱,有些讽刺地笑着和彩凤走开了。与他的态度相反,彩凤却感到很满足,眼睛里闪动着光彩。也好,算是但愿吧,也算是给人糊口的勇气和信心,阿发此时倒感觉如许也不错。
这时,彩凤低声与阿发说了一句,便紧走几步,与他拉开间隔,并在一个小金饰的摊子前停下了脚步,本来她与摊主熟谙,用嘉定方言聊了起来,趁便玩弄着小物件。
彩凤的脸上闪现起笑意,阿发暗骂一句:神棍,骗钱。
“哼,你买得起吗?”摊主气呼呼地站起家,阿发才发明他竟然是条魁伟的大汉,衣衫薄弱陈旧,却粉饰不住虬结的肌肉。大汉四下看了看,从地上捡起块半大的砖头,嘿的一声,一掌便将砖头切去了一角。然后拍了鼓掌,冲阿发恶狠狠地说道:“甭废话,从速走。”
这也好,不消强装欢颜地陪客、佐酒、打闹、谈笑、唱歌、唱戏了,彩凤松了口气,可一想到要归去红袖阁,又皱起了眉头。偷偷看了一眼阿发,发明他东瞅瞅西看看,也没有焦急归去的意义。
“你是抹粉,还是刷墙,眼皮一动都往下掉渣。”阿发看似很痛苦的模样,悄悄点头,又是一副懒洋洋的模样。
哦,阿发的身子动了动,随便地应了一声。
到了夜市,彩凤直接去了所谓大师的摊子。那是一个目光锋利的干瘪老头儿,蹲在一盏被烟熏黑的油灯旁,他细细地研讨着彩凤的手掌,而彩凤则带着畏敬和焦炙不安的神情。
阿发歪头瞅着彩凤,普通般的标致,这是基于他的新的审美标准,并且这脸上的脂粉涂得太多了,不好。
阿发有些惊诧,这才昂首细心打量摊主。四十多岁的年纪,神采干皱,在暗淡的油灯晖映下,眼睛里射出很凶的光。
又坐在了黄包车上,两小我的身材不成制止地有触碰,阿发泰然自如,彩凤开端还尽力拉开间隔,但一会儿便顺其天然了。
老头又细心察看她的手掌,阿发撇了撇嘴,这美满是在逗弄她。
一起无话,到了出局差的饭店,却被奉告席已经散了。不是普通散的那种,而是打起了酒架,盘子、碗的打碎了一地,饭店的人正忙着清算。
“嗯,你还会有很多后代。”老头儿接着说道。
“大部分是儿子。”
阿发心安理得地往车里一坐,斜倚着车壁,头下垂、眼微闭,双手一抱膀,一副懒洋洋的模样。
“传闻你跟着刁五去抢船埠,被打到河里去了。”彩凤见阿发这个反应,不由心中来气,话也变得刻薄起来,“大难不死啊,刚返来就出堂差,倒是卖力得很哪!”
他蹲下身子,伸脱手想去摸摸宝剑,“刷”的一声,宝剑一下子被摊主抓住了手中,并且用冷肃的目光核阅着他。
彩凤咬牙,恨得没法,狠狠地哼了一声,偏转了头,不再看这个讨厌的家伙。
阿发没有太靠近,而是在四周摊子前闲逛,目光俄然逗留在一把带鞘的宝剑上。剑鞘固然旧了,但上面雕镂着鸟兽图纹,给人一种凝重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