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制服金三爷[第1页/共2页]
金爷疼痛难忍,却也被激出了地痞的狠性,用力猛地昂首,耳根被扯破,血立即淌了出来。
哗,金爷的脑袋被按进了一个污水坑,咳嗽着,他又复苏过来。
车门一开,在两个保镳的戍卫下,金爷走了出来。瞟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尸身,眼中的神采变了变,但脸上倒是堆起了笑容,向着阿发一拱手,胖手上的大戒指反射出亮光。
“咱渐渐来。”阿发的眼中射出残暴刻毒的光,奸笑着,“另有八根手指呢,完了是脚指,最后是你身上的每块骨头。你不是不怕吗,爷渐渐服侍你。”
“是,熟行上满是血,全他妈*的是血。”金爷象疯似的叫道:“来呀,给老个痛快。老不怕你……”
……………
“豪杰,爷,饶命,饶命啊!”当阿发又踩住金爷的手,抡起枪把的时候,金爷收回了要求。
车夫吓傻了,呆若木鸡地坐在车上,眼睛一眨也不眨。
金爷吓得退后一步,胖脸上的肉直跳,连连摆手,“豪杰,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孙孙女挺敬爱呀,常常出去玩儿?值不值颗弹呢?”
而在阿发眼里,金爷长得象猪,也确切是一头金猪。别看金爷权势很大,但隐在暗处的象阿发这类级别的人物,毫不是他能够对于的。因为金爷已经不是街头冒死的小地痞,他有财产,有家人,这是他的缺点。在阿发看来,越有身家的人,越是没了锐气,越是怕死。
阴风阵阵,金爷坐在地上,瑟缩成一团,再没有了甚么大佬的形象。而阿发,此时的语气倒是和缓下来。
“妈拉个巴!”和车夫坐在并排的保镳跳了下来,边走边骂着:“哪来的赤佬,劫道劫到爷头上,真是活腻了。”
“把你的部下扛进车里。”阿发毫无豪情地摆了摆枪口。
阿发深知一个特工,或者杀手,最大的仇敌是本身的豪情。亲情爱情,一旦有了,那便是缺点,常常成为致命的启事。趁着本身现在孑然一身,没有甚么牵挂,不猛干几票,便可惜了。以是,他的行动打算是连贯的,一气呵成的。
马车悄悄地停着,车夫被绑着扔进了车厢。不远处,金爷正点头哈腰地被阿发阴阳怪气地嘲弄着,枪口一下一下点在他的脑袋上,胖脸上流着汗,不时用袖擦一下。
“贩鸦*片,开倡寮,伤天害理的钱花招,舒畅吗?”
“圆脸肿眼泡的那是你小儿吧,读的洋堂?嗯,来回上可得谨慎。”
“啊——”一根手指被砸碎,金爷痛不欲生,身材扭曲着,想用力挣开。阿发毫不包涵,又是一枪把砸下,金爷身一挺,昏了畴昔。
金爷颤抖着将胖手伸了出来,光光的,戒指已经被阿发卷走。
洋枪,在当时候是非常罕见的。别说平常老姓,就是租界里的浅显巡捕,也是不配发的。即便到了一九零五年,京津的悍贼康小八仍然能够仰仗一把左轮纵横难挡,令人谈之色变,成为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正法的罪犯。
潮州会馆位于马,地处偏僻,房屋幽深,人迹罕至。会馆前面是一排排阴风凄凄的“殡房”,内里的棺材摆列成行,有的装进了尸身——客死他乡等待家眷扶柩回籍的潮州人;有的是空棺,是一些做善事的潮州人买来存放在那边,以备同亲济急用的。
拐过半个弯,一棵小树横倒,挡住了,车夫勒住了马匹,向车内汇报着甚么。戴着头套只暴露眼睛的阿发施施然地走了出来,站在车前,双手环绕在胸前,歪着脑袋,斜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