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血脚印[第1页/共3页]
当吵嘴无常两小我与起司告别的时候,起司倒是傲骄地抬起猫头,一副我不熟谙你们这两个无良家伙的模样。
终究女孩子的身影已经被这浓厚的如墨普通的夜色给淹没了。
一个瘦瘦的女孩子,一小我抱着厚厚的一叠书,方才从课堂里出来。
只怕就算是女孩都没有想到,在地上,固然夜色如墨,却也投入了一个影子,那影子很小,很瘦,很淡,能够说那影子底子就已经与夜色融为了一体,就算是目力再好的人,这个时候也不会看得清楚,更何况这个肥胖的女孩鼻梁上还架着一副厚厚的黑边眼镜。
这一刻,她竟然有一种想要逃的感受。
还好,本身每天都回的这么晚,以是早就已经轻车熟路了,只怕就算是闭着眼睛走,她也能够轻而易举地摸回到宿舍去。
但是现在听到起司这么一说,因而小阎王便撤销了这个动机,是啊,有起司跟在苏凌的身边,那么只要有其他男人觊觎苏凌的话,起司还能够帮本身赶走那些男人,但是如果起司被调回地府的话,那苏凌的身边岂不是会桃花朵朵开。
但是女孩子却仿佛底子就没有感遭到任何疼痛普通,她依就是跑着,跑着,跑个不断。
心跳在持续地加快着,女孩子的脚步倒是也更加地快了起来。
“小阎王大人,起司我能够发誓,我真的,我真的只是宠物!”起司的一张猫脸,此时都快哭了:“并且我也赶走了鬼医大人身边好几朵桃花呢!”
并且如果细心看的话,就连那脚上的纹理竟然都能够看得清清楚楚。
女孩子手中的书已经不晓得甚么时候离手了,女孩子的鞋也不晓得甚么时候甩丢了,那光裸的一双白生生的脚丫,便就那么一下又一下地踩在学院里的柏油路上。
迈开脚步,一步一步地向着宿舍的方向走去了。
固然现在她的额头上都已经见了汗,并且她的呼吸也变得短促了起来,但是她脚下的步子倒是不敢有略微的停顿。
女孩子,就算是胆量再大的女孩子,也会惊骇的。
女孩子固然身材肥胖,并且平素里也不善于跑步这一项,但是明天早晨她却跑出来了平生最快的速率。
玄色如墨,浓得化不开,而此中的统统也是没有体例让人看得清楚。
如果目光能够杀人的话,那么只怕现在吵嘴无常两小我已经被起司的目光杀死好多次了。
现在起司但是真的厚起了一张猫皮,竟然开端往本身的身上贴金。
而这天夜里,全部天空倒是黑漆漆的,不要说是玉轮了,便是连一颗星星都看不到。
这一夜,苏凌睡得倒是挺结壮的,但是司马天纵睡得倒是各种的不结壮,启事无他,明天这一夜,司马天纵的恶梦自闭上眼睛开端,便没有断过,并且就算是他想要醒过来,也没有体例做到。
以是,对于这一点,小阎王还是不得不防的,但是他这一次也给起司下了严令了,那就是起司不得再让苏凌抱着了,顶多只能够坐在苏凌的肩膀上,这已经是小阎王最大的让步了。
并且时不时还会踩到一些小石子之类的东西,她的脚已经被磨坏了,现在每抬一次脚,那空中上都会留下一个血足迹。
但是还好,小阎王也不过就是小小地奖惩了一下司马天纵,并没有让他每天做恶梦,只是这么一个早晨,当然了,这也不就是小阎王的警告,如果司马天纵还敢持续寻求苏凌的话,那么小阎王绝对不会只是警告这么简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