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宛平城一霸[第1页/共1页]
“谁敢?”年锦书对劲说,“全部宛平城能讹我哥的,只要我。”
年锦书带雁回进了一间裁缝铺,他们一进裁缝铺,蓬荜生辉,年锦书和雁回都盛装打扮过,一人穿黑金长袍,一人粉白,一起走来不知吸引多少人的目光。
雁回一怔,给他买?
这容色倾城,谁都爱看。
“不消给钱,他们会问大哥要的。”
宛平城的春季百花盛放,氛围都带着一股甜香,仙门年家公主年锦书是宛平城的风云人物,自幼和三教九流打成一片。
“会!”雁回斩钉截铁,“以是,你最好别嫁。”
“你一起上一向咳嗽,给你买披风。”年锦书暗忖,深恋人设要立得住,一起上找话题和雁回聊,她已经聊不下去,那就买买买和吃吃吃吧。
“长得真好,除了至公子,老朽第一次见长得这么好的少年郎。”老板一边说着一边把店里最好的男款披风拿出来。
年锦书虽是如此说,雁回还是我行我素地付钱。
矫情!
摸一下耳朵就红。
“你不怕他们讹你哥?”
雁回故意奉告她,他这身材衰弱,并非着凉,是真的受了严峻内伤未病愈,可又不便说出口,只好作罢。
河上有十六座拱桥。
宛平城属于江南水乡,和顺多情,鲜花各处,城内有一条中间河,把宛平城分红东西两边,风采极好。
年锦书双眸莹莹有光,柔情万千又密意义浓,“那你会杀我吗?”
“年锦书!”雁反响音冷下来,他深呼吸,似是没法忍耐,“闭嘴!”
河边有无数酒馆,剧场等等,属于宛平城最热烈的地段。
老板和年锦书熟悉,一见她就喊着大蜜斯,把本年最都雅,最风行的款式拿出来。
老板也听闻了克日传闻,“这位想必是不夜都少主吧。”
雁回跟在她身后,就见她仿佛逛自家商店似的,拿了就走,从不想起付账一事,她在宛平城就没带过钱出门。
虽说在仙门中天赋平平,在宛平城倒是绝对的宠儿。
逛了一上午,年锦书也算经心,带他在宛平城内兜了一圈。
“这红色的不错啊。”年锦书一眼看中了红色的大氅,做工邃密,领口是一圈狐狸毛,柔嫩又保暖,刺绣也简练风雅。
年锦书指着雁回,“我不买,给他买一件披风。”
她是小霸王,从小是街上一霸,独一一名在宛平城能吃霸王餐的人,天然,也不是真正霸王餐,她吃完就能走,商家自会记账,想起来就往年家送账单,想不起来就当请她用饭。
“为何?”
年锦书一笑,“走吧,我带你溜街去。”
“恰是。”
她一边拿,他一边跟着付钱。
三月的宛平城,日夜温差比较大,裁缝铺里有各种百般最新款的衣裙。
裁缝铺的小女人看雁回都看直了眼睛。
“大蜜斯,你这一身太光彩夺目,我们给你留的就上不了台面。”
“倘如有一天,你杀了我,能死在你怀里,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