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陌生的熟悉[第2页/共3页]
别忘了周遭宿世但是在帝都十几年,帝都还真的很少他没有去过的处所,特别是清河这边,因为从市里解缆,很多旅游景点都会路过这里。
但是在这个年代,这里只是一个公社罢了,清河公社,绝对算得上郊区中的郊区。
这在后代能够不算甚么,但是在这个年代,这已经算是很长的街道了。
第二就是透气性,菜窖固然不是很深,但是把盖子盖上今后,氛围不畅通,氧气也就少了。
只是这个比较有难度,当然,这也只是相对来讲,作为一名从二十一世纪过来的人,这都不是题目,只不过费事了一点罢了。
比如八达岭长城,十三陵等等,别的另有一些别的景点,实在就一个八达岭长城,就已经充足了,因为很多人来帝都旅游,第一个要去的就是八达岭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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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也是因为这家工厂,顺着马路往南走,大抵走了七八分钟,工厂大门呈现在周遭面前。
等天完整黑下来今后,周遭就开端搬粮食,用了差未几两个小时的时候,都快累虚脱了,周遭才把统统的东西都给搬进了菜窖。
特别是到了一个陌生的处所,他就算是甚么事都不干,也要先把四周给摸透。
就比如之前这副身材的仆人,都快死了,他还是找了一处离工厂院墙近的处所居住。
因为这里有很多的屋子,之前院墙给遮住了,周遭只能看到很少的一部分房屋,现在来到工厂东头,没有甚么遮挡了,他也就看清了。
固然现在的清河和后代很不一样,但大抵还是有点表面的,最起码不会让人感遭到太陌生。
至于引火,中间就是芦苇,随便弄点就齐活,把粥煮好,周遭又从兜里取出两个土豆放在火堆上,用火灰把土豆埋着,又能了一些土把火灰给埋着。
这里固然都是残墙断壁,但是有很大一片,完整能够把火光给遮挡着,周遭又不傻。
本身宿世固然活了四十年,但现在他就是一个孩子,打,打不过,那还不被人给抢了啊!
实在之以是有一条这么长的街道,还是因为毛纺厂,在毛纺厂没有搬过来之前,这条街道也就东头那一小截。
因为没有油水,固然吃的饱饱的,但还是很轻易饿,并且白日不能生火,筹办一些总不会多余。
四百来米的间隔,十几分钟就走到头了,这个时候周遭发明,工厂东边仿佛是个街道。
这玩意固然比较粗糙,但真的能够御寒,还好这是在菜窖里,如果是在内里,估计要盖好几条了。
菜窖里固然不冷,但湿气重,以是周遭筹办弄一些芦苇花铺鄙人面,归正这玩意有很多,周遭也就多弄了一些。
以是他筹算把这个处所今后就当作他的家,最起码临时能够当作家,等他对周边的环境熟谙今后再说。
周遭并没有立即去搬那些粮食,而是从菜窖出来今后先对盖菜窖的盖子停止改革。
周遭把马灯燃烧,躺下了就睡了,一夜无话,第二天早上天没亮他就起来了,因为他要在天亮之前把粥熬好。
全部公社的人,都是住在这条街道的两侧,这条街道很长,从西头到东头,差未几有两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