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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境小说网 >言情小说 >重生港岛之无牌大状 > 第三章 城寨出来者

第三章 城寨出来者[第3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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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展鹏左手抓着严少筠长发向后拉拽,两眼紧盯陈彦祖:“小子,你唬我!能在中环开财务公司,没那么轻易被吓到!和我讲法律?你是大状师还是事件状师?”

某小报上更是刊载了匿名文章,指责港府只顾裁撤城寨不考虑善后安设,成果就是把全部港岛变成大型城寨。

被两个大汉按着的严少筠,猛地昂首脱口而出:“不是如许的!”

说话同时,右手在陈彦祖肩膀上用力一推。

他们能在港岛江湖打着名誉,也和这类狠辣分不开。

“我晓得不是如许,不过是提出一个假定罢了。港岛法律是公允的,法官公道严明不会帮本身人,不会对绑架法官后代的怀疑人重判。几位大哥想必也是这么想,不然如何敢抓着你的胳膊不放呢?”

后发先至。

固然特赦令只对公布之前的罪过起感化,但是很多城寨打手已经养成风俗,常常下认识下死手。

收钱不需求冒死,犯不上和这类报酬敌。

五官抽搐扭曲,黄豆粒大小的汗珠充满额头,呼吸粗重且混乱。

“她老公也是大状,现在一样要跑路!这个三八固然是大状,但是从没打过官司。她出来帮人打官司?出来做鸡还差未几!就算她现在出来挂牌,有哪个痴人会请她帮手?”

纹丝不动。

这小子是如何出去的?

杜展鹏勉强开口:“你也是城寨的?”

哪怕面对仇敌的女儿,他也强压肝火不脱手,就是为了制止费事。

“环首”两个字明显触及到他的逆鳞地点,严少筠大声惊呼:“阿祖快跑!”

陈彦祖脚步踉跄,跌撞着突入会客室。

“你是卖力人是吧?那就是首犯了。按照港岛法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42条规定,任何人以武力或讹诈体例将任何男人、男童、女子或女童在违背其志愿下带走或监禁,即属犯可循公诉法度审判的罪过,可处毕生监禁!严蜜斯的老爸是大法官,上了庭以后,你猜法官会帮谁?”

之前卖力节制严少筠那两个,更是连大气都不敢出。

杜展鹏松开抓着严少筠头发的左手,右手抓领带同时,左手化爪为拳,一记勾拳猛击陈彦祖颌骨。

他既是鹏程财务公司持牌人,也是港岛老牌社团“义丰”门下“十二红棍”之一。主修西洋拳,外号“左手拳王”。

过了二十多分钟,杜展鹏气势汹汹从内里返来,神采比刚才还丢脸。

但是陈彦祖之前的言语犯了他忌讳,就顾不得那么多。

陈彦祖只能把左手背到身后,握住了严少筠的手,通过这类体例给她勇气,让她不要被对方的打单击倒。

被骗了?!

地煞拳·霸王硬开弓!

杜展鹏面色阴沉:“你想找死?”

“杜展鹏对你不怀美意,并且甚么都做得出来。记着,不管他说甚么都不要听不要信,更不要和他走。有我在,不会让你有事。”

他们肯放这小子出去,只能证明他比那些人更可骇。

陈彦祖看着已经临时落空脱手才气的杜展鹏,暴露一丝嘲笑:

杜展鹏第三次脱手!

毕竟没有严守正,就没有明天的陈彦祖。

来到陈彦祖和严少筠面前,瞪着严少筠问道:“你决定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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