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三堂会审[第2页/共2页]
包拯辩驳道:“女方本来就分歧意,是她堂叔把她绑到陆家的,跟普通的嫁娶不是一回事。”
“就算是父母之命媒人之言,也要考虑一下当事人的定见吧,直接把人绑畴昔也不是法律答应的。”
林萧更是无语,封建礼教几千年,害死了多少人,在这里倒成了天经地义了。
林萧也是无语,这件事千年后都没处理,这还不得难堪死这几位主审官。
这一条算是揭过了,但是现在又呈现新的题目,这二十两银子算是买卖人丁的证据还是算收的聘礼。
包拯又说:“林伯清,至于你讯断的有没有题目,这件事还没有定论,如果有题目本府还是要依法定罪。”
包拯三小我都不敢说话了,谁也不敢说孔贤人错了。
包拯神采一沉:“这案子是你来审还是我来审?”
两人都没定见,林伯清当庭开释。
王砚辩驳道:“不判阿秀行刺亲夫,将会导致三纲变态,礼崩乐坏,国将不国。”
王砚吓坏了:“本官也是被这李强蒙蔽了,包大人部下包涵。”
两人点头,算是临时达成了分歧。
林萧却不答复他,欣喜道:“不提这些,本日欢畅,我们回家喝个痛快。”
包拯摇点头:“宋律规定,官家的旨意不能超出于大宋法律之上,如果开了这个口儿,法律庄严安在?”
“大胆,无凭无据歪曲朝廷官员,该当何罪!”此次包拯理直气壮了起来。
王砚撇了撇嘴:“这件案子究竟很清楚,包大人你熟读《宋律统》,你晓得十恶不赦之罪吧,你奉告我第四条和第八条是甚么。”
李强答复:“孔贤人都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是因为这些庶人忙于生存、劳苦驰驱,没偶然候和精力去学习礼,以是不能对他们提太高的要求。莫非孔贤人的话也有错吗?”
两人又吵得不成开交。
王砚来了精力:“好,包大人,阿秀算不算犯了十恶不赦中的恶逆和不睦。现在案件已经很清楚了,阿秀行刺亲夫秋后问斩,我判的有没有题目。”
刘奇峰也讨情:“包大人现在是三堂会审,这件事等今后再说吧。”
林萧愣住了:“坏了,我被六扇门的几个老六坑了!”
“草民李强,李阿秀是我堂妹,李阿秀父亲归天今后,我父亲就是家属中独一长辈,按照大宋律,我父亲作为独一长辈有权力决定阿秀的婚配。
林伯清绝处逢生,表情镇静,一起上扣问这几天产生的事。
台下响起喝彩声,柳姨娘和林婉儿抱在一起喜极而泣。
包拯道:“十恶不赦之罪,第四条叫恶逆,就是家属内部的犯上侵害;八叫不睦,就是行刺、出售、控告直系尊支属。”
“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从命于君、父、夫。”
林萧从速接父亲和李三郎回家,一家人高欢畅兴往回走,马车坐不下,林伯清就让女眷坐车先回家,好久没见儿子了,他和儿子,李三郎一起走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