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四章 把高粱酿成酒[第1页/共2页]
这处所的高粱仿佛长得格外好,这个季候的高粱还没抽穗。
他之以是能想起来这小我,实在是因为这小我诚恳巴交,特长就是会喝酒,精确来讲是很会品酒。
有一次他骑着自行车到一个很大的村落去卖货,颠末一大片高粱地,差点被人家给埋伏了。
他如何能够不记得这个处所呢?
大师看到陈启来了,个个都喜气洋洋的。
之前棉站还开着的时候,这里也种过棉花,但是棉花那玩意儿太废工夫了,那些在外头打零工的就不太乐意种棉花。
他们刘家村养虾养的挺当真的,家家户户都因为养虾挣了很多钱。
比及他回到家,已经很晚了,他也没跟温长岭多客气,让他早些归去歇息。
带点原质料归去尝尝。
郑贤是要遵循他们这里的礼节接待温长岭和陈启喝酒的,但是两人都不肯喝,他也就不勉强了。
陈启说:“一码归一码,我来。”
陈启没法回绝他的热忱,只好同意了。
这是他们刘家村的朱紫。
陈启对付了他们一会儿,直接去找刘大棱。
解缆之前,他还先去羊集装了一大桶的井水,一起带着北上。
温长岭看着这一大块一大块的高粱地,他实在也更偏向酿酒,如答应以更大限度的增加农夫的收益。
如果能够的话,酿酒是能够增加本地百姓的经济支出。
这个处所是产粮区,固然是丘陵地带,但是不管上岗子上还是岗子下都能种粮食,实际的面积要比平原面积大一些。
郑贤不竭地跟陈启和温长岭先容他们这里种高粱的汗青,高粱曾赡养了他爷爷和父亲那一辈的人。
并且这又不迟误他们干活,他们地也还是种了,钱也还是挣了,家也还是顾了。
想到酒,他不由得想到了他手里另有一小我才,那是一个会品酒的人,恰是刘素云的大哥,刘大棱。
乃至于他重生前,不管是高粱还是荞麦,这些杂粮都比精粮贵。
如果明天的事能成,今后有的是喝酒的机遇。
何乐而不为?
干脆就种成了高粱,归正不管种甚么,地不能荒就是了。
不过路上还是有一条条的巷子,巷子边都长满了草,路中间却被踩的光光的。
他能想到的最好体例,就是把高粱变成酒。
他主动把人给接来的,当然要卖力将他给送归去了,毕竟他还带着百十斤的高粱呢。
到底是喝酒误事,但是喝酒也更轻易联络豪情是真的的。
贰内心想着这就是做大事的人,不必然非要在酒桌上。
这么多钱对他们这些浅显老百姓来讲,那真是一笔庞大的支出。
这都颠末端好几年的生长,这里进村的门路还是很窄,两辆手扶都不能并行。
陈启看到对方就像是等着他训话一样,有些哭笑不得。
温长岭当然没有回绝他。
大师都是吃杂粮长大的,现在有充足多的精粮,谁还情愿再去吃杂粮?
当时他就感觉这处所的人挺喜好种高粱的。
一样的庄稼地,一如既往的偏僻。
郑贤非要拉着他们再去吃顿晚餐。
是农户们下地干活走来走去踩出来的。
温长岭笑的像一只狐狸,郑贤冲动的恨不得帮他送货上门。
下午他们一行人下乡去,陈启莫名感觉这路有些熟谙。
温长岭说:“但愿能早些获得好动静。”
只是酿酒这事他不懂,不过他手里不是有做食品的吗?
因为有了杂交稻的提高,水稻很高产,粮食底子吃不完,除了交公粮以外全都卖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