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这是猞猁留下来的踪迹[第1页/共2页]
陆琦笑了笑,摸了摸大壮和婉的毛发,扔了一块肉干。
山间雾气还未完整消逝,丝丝北风透过衣物,直沁骨髓。
发财的机遇来了,陆琦的眼中闪动着精光。
并且它们的视觉和听觉以及嗅觉,都非常灵敏,能在远间隔发觉到潜伏的伤害,就算是光芒暗淡的环境中,它们也能清楚地瞥见东西。
俄然,大壮在一处灌木丛中间停下来,鼻子贴着空中,用力地嗅着。
陆琦的脸上暴露一抹欣喜之色。
小家伙看起来身姿健旺,耳朵尖的玄色的毛发在轻风中悄悄闲逛,身上奇特的斑纹仿佛与四周的环境融为一体。
这可都是钱,可得把这些小家伙服侍好。
他赶快快步上前,蹲下细心检察,只见地上有一堆粪便,看起来还冒着一丝丝热气,应当是某种植物方才留下来的。
猞猁蜂巢也被称为山猫,它满身高低最贵重的就是它的外相,其外相质地良好,毛厚而柔嫩。
大壮则是在前面欢畅地跑着,时不时停下来嗅嗅空中,狗鼻子但是追踪猎物的利器。
……
大壮摇着尾巴叫了一声,在火线带路。
并且…
“陆老板,现在大雪刚过,山内里那些猎人留下的陈迹早就被大雪覆盖了,到处都有伤害,您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陆琦谨慎翼翼端起枪,对准不远处的小家伙,手指悄悄搭在扳机上,呼吸也渐突变得安静下来。
猞猁的粪便如此新奇,应当还没走远,只要他们一起追踪下去,说不定能够将其捕获。
看那模样,仿佛是发明了甚么,半晌以后,它收回一声孔殷的叫声。
张福贵也凑了过来,瞧了瞧粪便,顿时与陆琦一样,脸上也暴露一抹忧色,语气有些冲动地说道:“陆老板,你看得没错,这的确是猞猁的粪便。”
透过灌木丛的裂缝,陆琦瞥见一只猞猁正趴在一块岩石上,警戒地察看着四周。
张福贵心头一凛,晓得陆琦“活阎王”的名号,不敢再问了。
是以它们极难被捕获,外相也很少在市场上畅通,凡是一呈现,都会被有钱人争相采办。
就在这时,火线传来一阵纤细的响动。
看了眼积雪覆盖的空中,上面另有猞猁分开时留下的一排排足迹,陆琦的内心对于捕获到猞猁又多了一丝信心。
陆琦和张福贵紧紧跟在前面,顺着足迹的方向谨慎翼翼前行,尽量不发作声响。
翌日。
他游移一下,看着陆琦想要问甚么,但还没有开口,就被陆琦打断了。
猞猁生性机灵,时候保持着高度警戒,在活动的时候,它也会不竭察看四周的环境,对任何异动极其敏感,一有风吹草动,它们就会敏捷防备或者逃。
在宿世,他烹调美食就不在话下,即便他想去作美食博主,也是绰绰不足。
“大壮,明天看你的了。”
张福贵也只能点头,毕竟陆琦这一次给他付出了酬谢,看在钱的面子上,他也不敢违逆陆琦的意义。
跟着他们追踪的深切,猞猁留下的陈迹愈发明显,皑皑雪地上,足迹变得越来越清楚。
吃过干粮,二人一狗,背着设备和战利品持续深切老林子。
倘若不细心去看,还真的很难重视到它的存在。
“簌簌!”
这荒郊田野的,到底是比不上家里舒畅,昨晚固然做了需求的御寒办法,但温度还是低得让人难受,都没如何睡好。
质地较硬,色彩闪现出深褐色,粪便里还异化着一些植物的毛发和骨骼碎片,应当是还没有消化完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