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他是越来越想要了![第1页/共2页]
因为这个猎人的枪法太准了,一些交过手的狼群都甘愿在山上找吃的野兔,狍子,乃至是一些庞大的老鼠。
吃过了早晨的饭,就提了枪,带了刀,把大黑狗放在小院里。
不过,陆成那一双眼睛就是非常好的目力。
“感谢啊,二成转头二婶给你送干菜来。”
那小兔腿子还登得特别有劲!
夜对他来讲,如白日无异!
他有夜视才气,这是宿世从戎的时候练习出来的。
“妈?您如何上来了?”
如果那把刀给了他用就好了!
随后沈霜极轻的在陆成的脸上微亲了下。
别来我家偷腊狼肉就好了!
郑慧活力的返来:“饭做了没?”
郑慧一脸的活力的说:“你个傻缺的二货,你快做饭,我饿得很了!”
这个事是究竟!
归君子活着返来,他确切砍了一头野狼!
但是确切也挺好吃的。
而陆路一脸的青白交叉的,难堪的模样。
“我明天也休工,以是上来看看要不要帮你们做点甚么?”
他是越来越想要了!
送干菜?
村长含笑的抽了下旱烟。
你如果村里有烟冒着,野狼普通也不敢攻击村庄。
梦里的他,又在宿世插手比赛,博得了第一名。
郑慧点了头的说:“你歇着,我去做饭。”
沈霜!
这野狼也是特别聪明的。
“妈,我这伤口特别痒还痛。”
这狼群也是相称奸刁的,它们在山上看到岗哨那边有人,它们就不会下来。
陆路梗着脖子的想,这个时候已经是次日的下午了。
陆路!
上了药后,陆路说:“妈,这二成哥的药可真行,我这伤口不痒了,痛感受也轻了。”
沈霜想来叫他吃早餐的,成果就看他被子都没有盖就睡着了。
而这时的陆路,感遭到他的被野狼咬伤的伤口特别的痒痛。
随后陆成回到了本身的房里去睡,一粘床就睡得极香了。
“妈,还是我来吧?”
到了下夜的三点多,陆成去收了他的圈套。
陆成!
只见他手里拎了三只活野兔子。
别说,这兔子真肥!
陆成点了头,回身出来找了一小瓶的药出来:“给。”
“臭小子,你不要命了?快走,上山!”
他么的!
回到家里,陆成把猪板油抱起放在厨房里:“我一会来切。”
“咱妈真好!”沈霜笑得说。
普通的人也有夜视才气,只是没有练习,以是看的不敷远,不敷清。
陆路!
郑慧一边说,一边在小院里放下锄头。
但是陆成跟沈霜说阿谁豆角叶也能吃。
只是豆角结的少了。
郑慧拿了药,就带了陆路归去。
郑慧带了陆路来到了半山上,沈霜正在厨房里洗菜,郑慧就在小院里跟陆成说着陆路的伤。
这时厨房的内里郭秀秀进了来:“切甚么?”
陆路!
到家里也不过早上六点半。
水滚蛋着,玉米糁也滚起来,这就少粘住锅底,还得时不时的搅拌一下。
沈霜看到那郭秀秀的菜园里,别的菜都因为旱情长得不太好,但是豆角叶子还是有。
沈霜眼神爱恋的望着陆成,眼里装着他!
而半山腰上,沈霜在做早晨的饭。
他如何健忘没先回家换个裤子去?
她就把豆角叶子摘了一点返来。
但是陆成的家里的炊事还是比别人的好很多。
陆成睡得更香了。
炒豆角叶子比较费油,但也不是放太多的油,就是比普通的青菜要费油一点。
陆路!只要把刀弄过来,那他进深山如有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