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浪子回头的男人[第1页/共3页]
言辞中带着调侃。
对于方才他信誓旦旦说挣钱这回事儿,在林菀的脑海中主动略过。
大叔赞成的点头。“有这么个认识就好,申明还到不成救药的境地,魁首说过,知错能改,还是好同道。”
二话不说,沈临风抱起女儿,放在了椅子上,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鲜美的红烧鲤鱼放在饭碗里,轻声道:“来,丫丫,尝尝爸爸做的鱼,味道好不好吃?”
喝高了就打老婆打孩子!
看着大快朵颐的女儿,泪水不由潮湿了沈临风的眼眶。
每次看着女儿眼巴巴渴求的目光,这对一个母亲来讲,是一种多么难受的煎熬。
沈临风转头,大叔的手里多了两包豆奶粉,放在车上,嘴里叨叨没完。“别怪叔说话不好听,这两包豆奶粉,拿归去给孩子喝,丫丫这孩子懂事孝敬,我打心眼里喜好,独一可惜的就是孩子命不好,摊上了你这类不长进的爹。我也不知你到底是不是至心荡子转头,但叔还是要多几句嘴,归去踏结结实过日子吧。”
“如许吧,这十瓶酒,我就遵循原价给你回收,拿着钱,归去好好对老婆孩子,别瞎混了。”
江山易改赋性难移,荡子想要转头,哪有那么轻易。
她心中还是对沈临风放心不下,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总感觉他是不是又在图谋甚么?
想到这里,肉痛如刀割的林菀此时已经低头捂嘴,掩面抽泣了起来。
“今后都不喝了,戒了,挣钱养家,人不能一向醉生梦死的瞎混日子吧?”沈临风倒是没有介怀别人对本身的嘲笑。
内心一样不好受的另有林菀。
框里就剩下一些小鱼,这类差劲品格的鱼,必定卖不出代价。
咕~
手里摇着葵扇盘点着沈临风带来的东西。
林菀游移的点点头。
滚烫的灯胆让飞蛾没法落足。
如果再不交钱,恐怕就真的要被赶出菜市场了。
“是啊,不喝了,戒酒了。”沈临风擦着汗笑了笑。
作为天之宠儿大门生,沈临风一贯是“以天下为己任”,结婚五年,向来没有主动进过厨房,就更别说做饭了。
“酒瓶子一共二十个,给你算三毛钱,这酒咋了?不喝了?”供销社的售货员是一个大腹便便的地中海大叔,当看到沈临风的那一刻,眼神中的讨厌陡但是生,说话的夸大又冷又硬。
这些调味料,是为了明天早上出摊卖早点做买卖筹办的。
“谢了,叔。”
关头是喝酒也就算了,酒品还不好。
兜里连进货的钱都凑不出来,林菀已经不知明天该如何是好了。
吃鱼,是家里独一能给女儿弥补的营养。
要让林菀亲眼看到,本身早已今非昔比。
一听这话,林菀刹时气不打一处来。
门关上。
“交给你?你如何挣钱?打牌?还是打麻将?靠在赌桌上翻本挣钱吗?”
肥胖的肩膀悄悄耸动着。
是以,沈临风在街坊邻居眼里的风评非常差劲。
获得了妈妈的答应,丫丫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将面前的鱼肉搁在嘴里,大口大口咀嚼着,粉嘟嘟的小脸上尽是满足。“嗯~真香,真好吃~丫丫已经好久没吃过肉了……”
国营供销社,作为八十年代的住民首要购物渠道,早已是绝大多数人影象中的产品,在超市出世之前,供应住民所需求的统统衣食住行。
作为四周十里八乡着名的酒蒙子,沈临风是供销社的常客,要么不来,一来就买酒,两人太熟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