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十章[第3页/共3页]
周海权端着那盘子樱桃红酒冻就走上楼来,走过他身边的时候,还说了一句:“做的不错。”
樱桃,夙来是肖遥最爱吃的生果,他爱它鲜嫩的光彩,也爱它甜美的汁液,在《朱门男媳》里,樱桃作为他的某种人物形象隐喻,多次呈现在他和周海荣的爱情桥段里……比如周海荣刚追他那会,一篮子一篮子的樱桃给他送,厥后他们俩出去用饭,也常点樱桃作为饭后甜点。
明天从集会上返来,周海荣被周海权叫到房间去了一会,周海荣从房间里出来以后对他说,他大哥但愿他没事学点东西。
肖遥获得了别人生中从周海权嘴里说出来的,第一句嘉奖。
他觉得是王姨做的,就拿起中间的勺子舀了一口,红酒的香气,樱桃的清甜,两个字,甘旨。
弹钢琴,一向是穷户出身的肖遥对上流社会的文雅才艺的首要胡想之一。试想一个花一样素净的男人坐在钢琴前,吵嘴键弹奏起最动听的音符,的确就像是在拍偶像剧!
大抵那些磨砂膏啦,护肤品啦,起不到甚么勾引的感化,以是《朱门男媳》里并没有提及,但是臀膜这个东西,倒是需求他切实在实演示一遍的,因为这个东西原作里很详细地描画过,大抵是晓得这个东西的人未几,作者特地用它来揭示一下何为柔滑受……另有甚么比敷臀膜的受更受的!
不过现在的肖遥倒是个钢琴妙手,据他母亲郑妍说,他的音乐细胞来源于他父亲陈科……陈科是个钢琴教员,仪表堂堂,温文尔雅,郑妍说,陈科当年追她的时候,她另有点看不上,就是厥后见到他弹钢琴的模样,一下子击中了她的少女心,挑选了嫁给他。
他比来天天赋闲在家,就得为本身找点事做。肖遥不上班,倒不是他不想上,正相反,“麻雀攀上高枝成了凤凰,一门心机地要去昔日同事跟前显摆”,但是周海荣妒忌,以是俩人来往今后,周海荣就不让他去了。
周海权回到家里的时候,就看到餐桌上摆了一盘红色甜点,看起来晶莹剔透,非常诱人。
只可惜两小我在豪情最浓的时候,陈科归天了,留下了孤儿寡母和那台立式钢琴。郑妍对于让他练钢琴仿佛很有些执念,别的都是随他的兴趣,唯有练钢琴是她从小就严格要求他的。幸亏他本人也很爱弹钢琴,琴艺纯熟……只是现在他却要埋没好本身的好琴艺,做一个合格的花瓶。
他是至心想要抓住周海荣,把他作为平生的依托。只可惜在门不当户不对,落差太大,一开端就失衡了。
最后他挑了一家评价还算不错的店,买了今后发明本身身上都出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