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不想当商人”(2)[第3页/共3页]
苹果公司从史蒂夫父母家的车库搬了出来,搬进了位于库比蒂诺斯蒂文斯克里克大道(Stevens Creek Boulevard)的真正的办公楼。斯科特和马库拉开端动手雇用更多员工,搭建公司的构造架构。刚开端的几个月,史蒂夫仍然在做他最善于的事:调集一小群人出产杰出的产品。此主要推出的产品是Apple II,恰是这款机型真正将小我电脑推向了天下。
苹果是一个新兴行业的领头羊,这个行业与其他行业最大的分歧点在于它融会了三项日新月异、窜改多端的技术,即半导体、软件和数据储存,这更增加了斯科特的办理难度。诸如宝丽来(Polaroid)、施乐(Xerox)等高科技公司在建立的最后10年里,只要设想并推出一款一鸣惊人的窜改性产品,就能稳坐垂钓台,等着数钱就行。但苹果却不可,电脑公司刚推出一款新产品,就得把这款产品全数推倒重来,不竭操纵日新月异的技术超出自我,不然就会有别的企业捷足先登。这个过程循环来去、代代相传。乃至第一代产品还没有真正问世,第二代产品就已经蓄势待发,筹办颠覆第一代产品。技术市场的窜改速率就是如此之快,并且这仅仅只是一个开端。三项技术作为电脑财产的支柱,本身也在独立、迅猛地生长,是以电脑财产总能找到窜改创新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