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挥刀如雨[第2页/共2页]
说完放下电喇叭。
这么大的一块,充足地痞三人组,他本身、小丫头琪琪和刘大爷一家吃上两天了。
剁骨刀固然要比别的的刀钝很多,但总要比真正的斧头锋利很多,若非如此,他这一斧一定能剁到巨兽的骨头。
围拢在四周的幸存者们,仿佛也跟着松了口气。
何骏并不冷血,斧头的每一次落下,巨兽的每一次抽搐,血液的每一次喷出,对他来讲都是心灵的煎熬。
别扭开着车退到何骏身边,微微有些错愕地问道:“何大哥,你没事吧?”
等别扭和良子转头看何骏,才发明何骏不慌不忙地站在原地,又一次轮起斧头,狠狠地砍在巨兽的脖子上。
何骏耐烦地等了一小会儿,等巨兽的挣扎稍稍安静下来,才悄悄地往前走了两步,盯着巨兽的脖子第三次举起斧头。
挣扎不休的巨兽抽搐了一会儿以后,终究不动了。
没准是史宿世物分开水的时候比较短,以是肉质和鱼类近似,而当代那些不消高压锅就煮不烂的粗纤维,是因为适应了陆地糊口渐渐退化出来的。
环绕在四周的幸存者们战战兢兢鸦雀无声,每一次斧头挥起,都像是砍在他们的心上。
或许是巨兽糊口在水中的原因,这块肉的纹理质地没有设想中那样粗,反倒相称细致。
但是何骏毫不会是以而停手,他一回想起巨兽追杀本身的气象,心肠就会硬如铁石。
眨眼间巨兽身上就多出了无数大大小小的暗语,很多人大块大块的割下巨兽的肉,几十公斤几十公斤地挂在身上,却仍然不满足地持续尽力切割,混然不知甚么叫做节制,也不想想能不能在肉臭掉之前吃掉那么多存货。
何骏抹了抹沾在眼皮上的鲜血,“呸”地一声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长长地舒了口气。
其别人仿佛收到体味缆的信号一样,一阵混乱的喊声,幸存者们一窝蜂地涌向巨兽。
一只鸡沿且如此,何况是一头近十米长的巨兽?
杀鸡看起来很简朴,很多人也都以为本身杀鸡的时候毫不会有经涓滴踌躇,但是让一个从没见过血的人拿着刀在鸡脖子上一刀又一刀的划来划去,鸡脖子明显已经割开了大半,鸡却如何也不死,乃至一刀跺掉了鸡头,没头的鸡却仍然能够满地乱跳,即便内心没有任何惊骇,那滋味儿也绝对好不到哪儿去。(ps:第一次杀鸡时的气象,至今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