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逼入绝境[第2页/共3页]
比方,死者有一个名叫王天元的男人,在公安体系的身份信息体系中,这个王天元是确切存在的。他生于1983年,徽州人,但当办案职员详查他的家庭记及时,却发明,这小我的父母均已在1985年灭亡。如果查到这里,倒是会让人不由自主的以为这个王天元定然是一名孤儿,但是,因为此次案件的特别性,办案职员决定深挖此中信息,他们找到了“王天元”父母的兄弟姐妹。经体味以后,发明了一个惊人的究竟!
“王天元”的父母确有其人,但是,这对伉俪俩在结婚一年以后,便双双死于一场大火,他们统统的亲戚都非常必定的宣称,这对伉俪在死之前一向没有生养!也就是说,他们底子就没有孩子!
这件不宜公开的案子,代号被定为“魔爪”,寄意凶手如魔爪普通强大并且险恶,陈道裕被任命为魔爪案的第一现场卖力人,卖力整件案子的详细侦破事情,而市局的一把手,亲任案件侦破总批示,并且命令,不吝统统代价,必然要找出这件案子的相支线索。
就目前为止,获得的结论有三点:第一。凶手利用的枪械,已经被肯定为北约成员国的制式兵器,因为他们在现场发明的三十颗5.56口径的突击步枪弹头,均是北约成员国的当局出产;第二,遇害者设备的枪械,也均为北约成员国制式兵器,没有一把国产兵器呈现。这也让市局略微松了口气,由此能够根基鉴定,魔爪案的行凶者。十有**是境外权势;第三,也是最首要的一条,遇害者中。有五人的身份在细查以后,发明出了一些端倪。
现在,陈道裕的面前摆放着两种猜测,而他,却不晓得哪一个是真正可托的。
第一种猜测,凶手起码要有三小我,从突入到杀掉十几个带有设备的人,本身毫发无伤,一小我很难做到,起码有两个突击手,一个卖力闪光弹与火力保护,逃脱也需求起码一小我驾驶交通东西,一小我措置现场陈迹,一小我措置放火办法,并且这三小我必须极其专业,并且相互共同极其默契,只要如许,才气够确保有条不紊。
连凶手是几小我都没法肯定,为此警方一筹莫展,一样一筹莫展的另有秦裕。
陈道裕也被这一发明给震惊了,灭亡的伉俪二人确有其人,按照对其支属的纵向、横向查证,他们的身份实在无疑,但是,他们既然没有生养,又如何会平空的冒出一个孩子来?并且,这个孩子连他们的支属都未曾有过任何耳闻?
就算查也不怕,通过信息体系,能够轻松查到他父母的身份以及灭亡记录,查到这一步,绝大部分的人也都不会再有任何思疑了,谁又会去找他已故父母的亲人查证?
但是,警方没有充足的证据来支撑第二种猜测,因为他们没有弹壳,没有弹壳,也就没法对弹壳做击痕监测,也就没法肯定这三十发枪弹,究竟是从几把突击步枪里打出来的。
没有线索,也就意味着本身底子没法主动反击,没法主动反击,更加意味着本身只要坐以待毙等候对方再次上门,现在,在中海有十个核心成员在暗中埋没着,这只能让秦裕略微多几分安然感,但毫不能确保他高枕无忧,一旦对方真的杀过来,本身该如何对付?连对方有多少人都不晓得,十小我,莫非就真的能够占有绝对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