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坑爹的游戏规则[第1页/共3页]
即便对本身再有信心的人,在门前或多或少都暴露了严峻之色,毕竟这扇门后的天下,决定了他们的存亡。
不要低估别人,更不要高估本身。
不过余王并没有太严峻,他并没有落空全数,起码他的第六感还在。
一开端他还不敢信赖,有人比他看得书还多。
........
第一次上课看书被教员抓到,仿佛天下末日普通。
再没获得梦境直播器之前的那十年,特别是读书的时候,他但是除了走路睡觉的时候才不会看小说的。
当全部天下只剩下小说,其实在世并没有太大的意义,毕竟余王体验过比小说配角更出色的人生。
这一刻,余王俄然记起了他曾经的一个的胡想,那是他最猖獗最老练的时候,把黉舍边的书店他喜好的书看完后,不过瘾,上彀包夜,在网上看书。
余王最大的长处就是有自知之明,别人不好说,但是换成他本身的话,用生命为代价的游戏,没有百分百的掌控,他是没有勇气玩的。
“房间里书,实在就是粮食,游戏真正的法则,是比看谁靠着这些书对峙的更久。”
这些书大多都是小说和杂志,都是余王之前看过的,只是具现化,以书籍的情势呈现在他面前。
第一次去教员办公室偷书时的惶恐与刺激。
还好余王有当书虫的潜力,要不然他早就放弃了,走出这个房间实在很简朴,门就在那边,只要他用手悄悄推开便能够了。
当房间里的书,被余王看书看完一半的时候,闲的蛋疼撕了一页书,吃了起来,别说还真被他吃出了味道,当时他还觉得是本身一小我待久了,神经有些庞杂。
第一次在出租书店里,碰到一样租书的女神,每天都是一个点去那里,只是为了见上女神一面。
重新回味起本身曾经看的小说,这类感受很奇妙,有些已经健忘的书名,另有小讨情节,当它们再一次闪现脑海中,余王沉浸此中。
这才发明游戏法则并没有详细的先容赢的标准,只是提示了一句,看很多书越多胜算就越大。
时候一天,一个月,一年的畴昔。
再一遐想之前看书的一些景象,余王整小我刹时不好了。
一本小说,之前余王慢得两三天赋气看完,快得的话,也要一天,都能够让他回想那天的看书的表情或统统风趣的经历。
当然这个游戏不但仅比谁看得书更多,当余王房间里的书只剩下非常之一后,他就感受环境不对劲了。
当初余王还觉得游戏法则比的就是谁看得越多,谁就赢。
竟然另有人比他更短长。
余王信赖本身看得书比另一合作敌手要多很多,现在比得是谁耐得住孤单,他晓得胜利迟早是属于他的,以是心态一向很好。
这扇门的游戏法则很简朴,就是比谁看得书多,小说当然也算书,余王体味游戏法则后,感受就是特地为本身筹办的,估计没有几小我比他更猖獗,当然之前那一次,他感受有一个比他更短长的。
发掘看书的体例,成了余王的一种消遣,倒立看书,做活动看书,更受了某本小说配角的开导,更是练出了一心二用的本领,同时看二本书,左眼一本,右眼一本,当时还洋洋的对劲。
刚开端,余王还不明白是如何回事,可等做过尝试,他不看书的时候,他的肚子真的会饿,时候再长一点话,他还会困,这时他才明白,书籍是他‘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