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小孩[第1页/共3页]
举个很简朴的例子来讲,吃惯了鲍鱼和鱼翅,再去吃烤地瓜,吃得惯吗?
或许是一个过分孤傲的人。
青沧,夏季尾巴上的摩羯座,三年进步入这家角斗场,战无不堪,刻毒非常,沉默寡言,凡事亲力亲为,三年来与人说过的话不超越一百句,根基不屑与人交换。
好吧,她本身只是个小孩子,该有小孩子的模样。
“你真是个奇特的人。”
以是她第一时候让刘妈妈派人搞到了这个男人的身份质料,看到质料的刹时她就记着了他,因为他真的很不一样!
帝都角斗场中,一身黑衣的青沧徒手摔死了一只成年狗熊,他擦了把被狗熊拍脱臼的胳膊上的血,面无神采的走出角斗场,徒留下满场响翻天的震惊喝采。
此次试炼失利的话,就又要重新再培训她起码一年了,莫非是三个月时候真的太少了?
到时候早早要手腕有手腕,要人脉有人脉,毕竟早早已经成为杜家挂名的三蜜斯了,奴大欺主,早早如果真的获得了李玉的欢心,想要借着李玉这道东风崛起,朝朝蜜斯岂不是腹背受敌吗?
“脖子上的伤如何回事?”青沧扭过甚,不去看小女孩的眼睛。半天听不到小女孩的回应,他用眼角余光扫了畴昔,她在笑?笑?是在欢畅?
“我不要。”
拿着望远镜的刘妈妈……
是个刻毒型的大哥哥啊!
“早早蜜斯,有回锅肉和糖醋排骨。”
刘妈妈一时也犯了难,她也不晓得如何跟这小女人解释了,只好提起明天的晚餐来转移话题,朝朝蜜斯交给她奉侍早早蜜斯的这个任务,实在是太难堪她了。
“这是我的本分,早早蜜斯。”
“嗯!耶!回锅肉!回锅肉!”
并且,她感觉本身并没有白做,青沧这类年纪不大却存亡边沿舔血的人,想必就算没有看破人道百态,也必然有很特别的经历。
“早早,天但是快黑了,你要再去尝尝吗?还是回家?”
唉……刘妈妈感受满身好有力,杜朝朝蜜斯为甚么会选上这个孩子,她还太小了!并且底子就没有和男人打交道的经历啊。
青沧面无神采的边说边分开了靠着的榕树,朝角斗场走了畴昔,没有转头。
早早看到他浑身防备的蓄势待发模样,回身就冒死跑出了树林。
小女孩快走两步到他身边蹲下,将手里的野花递给他,这是一种可食用的花,并欠都雅。
“碰――哗啦――咚!”
青沧看着小女孩跑远的身影,重新闭上了眼睛。
小女孩还是在笑。
穿惯了绫罗绸缎,再去穿乞丐服,穿得惯吗?
“滚!”
早早……
欣喜的是这个女孩子很听话,很灵巧,让做甚么就做甚么,并且特别纯真,只是为了吃一顿饱饭就能欢畅成这个模样。
青沧细心看着一样欠都雅的小女孩,她的眼睛里有惊骇,另有等候,喔,等候?哼。
……
早早捏紧手指,红色皮鞋踩在郁郁葱葱的杂草上,收回悄悄的响声,计算着时候――
刘妈妈一边将小女人弄乱的头发梳成马尾辫,一边恭敬地答复她。
还是这孩子实在太小了?看着攻略工具受伤,不是应当去庇护他安抚他吗?如何甚么都不说?递了个水就跑了!
这孩子是不是傻了?多好的机遇竟然跑掉!
“你笑甚么,我只是随口问问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