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杠上兰斯史蒂芬森[第2页/共2页]
当然,从打球气势上来看,史蒂芬森一样也是一个神经刀!能蛮干的时候绝对不会有团队认识,除此以外,在球场上,也喜好惹事,时不时和敌手产生一点抵触。
靳峰已经完成了他本场比赛做为球队首发的初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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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峰是NBA菜鸟,一样也是黄种人,这的确让史蒂芬森神采有些挂不住!(种族轻视不是作者君的观点,但是的确存在)
回到半场,史蒂芬森当即向控卫伊万托摩尔伸出了手,他想要单打。
然后他敏捷降落,直接甩开史蒂芬森,朝着前场就疾走而去。
史蒂芬森接过球,头也没抬,更没有张望队友,他现在的心机非常简朴,那就是单挑干掉靳峰,让这家伙获得完整的热诚。
当然,他是有私心的,他主如果想看看来到现场旁观他打球的华人球迷有多少,约莫了一下,还不错,有个五六百人吧,靳峰能够设想获得,这此中有一部分是从其他处所赶过来的。
这个速率超出了任何一名NBA菜鸟。
以是,史蒂芬森下决计下一个回合要从靳峰这里找回面子。
对于史蒂芬森的主动要球,靳峰一点都没有惊奇,更没有禁止。毕竟,他对史蒂芬森多少是有些体味的!
啪!
他并不是感觉史蒂芬森好对于,他只是想到了些关于兰斯史蒂芬森的趣事。
究竟上,摩尔并不太喜好史蒂芬森这个神经刀队友,不过,现在既然同在场上打球,那么就算是为了球队的好处,他也得共同史蒂芬森。
靳峰的碎嘴皮子当即给史蒂芬森指了然一条门路,他一下就福诚意灵,豁然开畅,对啊!后仰跳投?我如何把这茬给忘了?
但是,靳峰却并没有有任何后退的意义。
特伦斯琼斯率先拍到篮球,但是瞅准机会的靳峰却迅疾非常的窜畴昔抢在了史蒂芬森的前面抄走篮球。
“不知六合厚的小子,我会让你跪舔我的,哈哈,我都不美意义说下去了……”史蒂芬森不由分辩的先对着靳峰来了一铢渣滓话!他的本意是想靳峰遭到滋扰而戍守松弛,如许他的机遇就呈现了。
仅仅一分钟以后,主裁判吹响了比赛开端的哨声,跟着保罗加索尔和与特伦斯琼斯的高高跃起,现场的氛围当即剑拔弩张了起来!
但是,让他转过身来,方才飞到半空,他便发明有人比他跳的还要早,还要高!
史蒂芬森很气愤,同时也很难受。但却有种有力无处使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