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苍鹰搏兔[第1页/共2页]
“那只苍鹰的运气会如何?”叶仁暗自记下了它的形状特性,感觉能够另有机遇相见。
丛林公安的同道把统统的赃物都带走了,刚才还热烈的树林一样就温馨了,可惜的是树上的鸟儿都被抓了,显得有些冷僻。
“苍鹰?这但是国度二级庇护植物啊,数量比较希少,如何会在农场这边出没?之前倒是没见过啊,是刚来的?”叶仁看了看苍鹰的质料,属于中型猛禽,身长在50-60厘米摆布,展翅能达到2米多,强健的爪子和锋利的喙都不是血燕小红能够媲美的,落入下风是很普通的。
只是嗅了一下,小白立即跑了出去,叶仁号召小白上车,它也不上,暗道:“莫非苍鹰就在四周?”
“到底是野生的苍鹰还是别人养的?”叶仁在网上查了查,官方驯养苍鹰很多,另有一些这类的里手存在,再加上人们对鹰的崇拜,体型相对小一点的苍鹰则是他们重点存眷的了,并且苍鹰在我国漫衍比较广,很多处所都有苍鹰的踪迹。
不过它作为异界生物,辨别于浅显的燕子是很普通的,可惜没有自保才气,空战气力还是太弱了,被未知的猛禽给打得遍体鳞伤,幸亏没有伤到内部的器官,只要多加歇息就行了,但是农场四周有这么刁悍的猛禽,如果不处理好,小红很能够会被再次攻击。
非论是甚么环境,叶仁都不能再让小红冒险,在没弄清楚是谁进犯小红之前,就算不再出产血燕窝也没干系。
这几天,叶仁在收成血燕巢穴,初加工成为血燕窝,这是农场的一大特性,何况因为小红的唾液数量远远高出普通的金丝燕,是以产生的血燕数量还是很可观的,为第二次农家乐供应了贵重的原质料。
“小红,你先好好歇息,千万别私行出去。”叶仁给小红找来了它最喜好吃的玉米粒,临时让小红居住在豪华定制的木质大鸟屋内,这个鸟屋是平时小红歇息的处所。
一击必中,苍鹰死死地抓住了野兔,捕猎的效力之高令人咂舌,叶仁看到这类环境,还真是有些恋慕啊,这个大汉应当就是传说中的训鹰人了,并且还是以苍鹰来停止捕猎的。
“等等我!”叶仁没想到小白的速率这么快,穿戴云履鞋的他都追不上去,要不是小白停顿了一阵,估计都跟丢了,一人一狗跑了足足半个小时,都是以高速奔驰的形式,庞大的体能耗损让叶仁气喘吁吁的,而小白却像是没事一样。
次日,叶仁还是没有收成,没有目标性地找那只苍鹰,那里会找获得啊,这时候叶仁想到了小白,便把羽毛递给了小白,然后拿了一堆狗粮,一副献殷勤的模样,说道:“小白,帮我个忙,给我闻闻这只老鹰现在的位置。”
叶仁已经给小白换了一套衣服,本来的是粉色系的公主服,现在换成了紫色的,显得更加崇高文雅了,比熊犬的表面,使得小白完整一点风险都没有,谁能想到是它吓退了小偷?
“小红,你如何了?”叶仁号召了声,伤痕累累的小红飞了下来,叶仁看了看,除了羽毛掉了很多,皮都脱了层,看模样是跟甚么植物鏖战了?
“不准动!你已经被捕了!”叶仁蹲在前面个把小时了,看到大汉通过苍鹰抓了很多几十只麻雀和各种鸟类了,另有兔子、蛇类就不消说了,比职业猎人捕得还要多,只是每次捕胜利了,他都要给块肉,身上的肉用光了,他才筹办要走,却被埋伏在四周的丛林公安给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