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老食人魔[第1页/共5页]
“纳尔森队长,你需求遴选一些善于十字弓和骑术的部下和我的人一起解缆,记着只穿皮甲,因为被食人魔的狼牙棒扫到,穿铠甲还是穿皮甲都没有辨别。只要速率和工致才气庇护本身。”布鲁斯向纳尔森叮咛道。
“哦?你筹办做个甚么买卖?”维克多对于这个口吐人言的怪物能够辨认出他的身份感到惊奇。
在埃德文向维克多解释的时候,他们都没有重视到一旁的妮可眼神发亮。
这的确是一个食人魔,但和人们印象中强健高大食人魔首级不一样,倒像是个生了沉痾的食人魔,就在统统人面面相觑的时候,却听到一个衰老的声音传来。
“我能够考虑把你的四肢砍下来,带回白塔后,再渐渐和你切磋。”埃德文嘲笑道。
这是标准的人类通用语,语法,语气都没有任何题目,但是统统人都懵了,因为这声音是从阿谁食人魔口中传出来的。
老食人魔想吃掉老学者的脑筋,而老学者也想翻开老食人魔的脑筋!维克多对此表示很无语。
一只玄色大乌鸦从窗口飞了出去,扑扇着翅膀落在了桌子上,朝埃德文“呱”的大呼了一声,这是维克多的那只炼金乌鸦。
食人魔大多是群居的,最小的族群是家庭为单位由1-2个雄性和2-5个雌性以及多少个幼崽构成。最大的族群超越上百。它们处理题目的体例是利用木棒,石块和长矛直接粉碎禁止它们的东西,如果做不到,它们就会采纳将之忽视的回避态度。
“食人魔固然笨拙莽撞,但它们有着灵敏的直觉,或者说是一种天赋,它们能避开大多数的圈套,不然它们早就灭尽了。以是,每次和食人魔作战的兵士都要承担死伤的风险。”埃德文苦笑着摇了点头,向维克多解释道。
“人类,你们到戈拉什家里来干甚么?我已经老的连裂蹄牛的筋肉都咬不动了,对你们没有威胁,也没有任何财宝,请你们分开吧。”
食人魔的寿命长达90岁,但是很少有食人魔能活过50岁,因为衰弱的食人魔会死于饥饿和同类相残,但是,传说食人魔一旦活过60岁,它们就会开启聪明,能和大多数聪明种族交换,并且它们会分开族群,单独居住,就像面前的这只。
“食人魔是残暴好斗的怪物,它们当中最强大的雄性为了族群的带领职位会相互打斗,这类战役普通都是致命的,总会有个失利者用鲜血和生命成全胜利者的权威。凡是事总有例外,偶尔会有个别失利者逃出族群,成为流浪食人魔,这些单独流浪的食人魔气力非常强大,并且多数还把握了狂暴的才气。”埃德文说着还扫了布鲁斯一眼,他晓得布鲁斯必然明白他的意义。
“我有些不明白?既然会狂暴的食人魔如此强大,为甚么我们不直接用军用重弩远远地射死它?”维克多不解的向埃德文问道。
“不要信赖老食人魔的每一句话,它们非常狡猾,善于棍骗,按照白塔的文献记录,老食人魔因为朽迈而没法在族群中获得食品,它们会悄悄分开族群,单独糊口,为了填饱肚子它们会利用圈套和棍骗去殛毙聪明种族,它们特别喜好**灵,半身人和人类。有传闻,老食人魔会通过吃下猎物的脑筋来获得受害者的影象和聪明,以是白叟和学者的脑筋对它们有着非常的吸引力。”埃德文惊骇又镇静地说道:“有观点以为老食人魔和食人魔已经算不上是同一种族,因为它们的脑筋的布局有了很大的窜改,我很想亲手翻开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