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斗狗场[第2页/共3页]
韦滨考虑了一会,然后转过甚来讲道,“我现在对场上的情势还不太体味,我先看两场,有兴趣的话我再畴昔,感谢了。”
韦滨看到他这个模样不由脸上暴露笑意,“这衣服的确有点不太称身,不过你那边应当会轻松一些,别的从谍报上来看,这座庄园内的监控室应当是重中之重,戍守极其周到,今晚还是不要去了。”
这点就连王繁华也不得不平气韦滨,只要他想那么随时能够假装成为上流人士,并且不管是样貌、身材、辞吐和举止,乃至比很多传承数代的世家后辈更像是贵族阶层中的一员。
这里的格式本就外紧内松,如果从内里想出去,不但要有人先容人的包管,还要颠末层层盘问,但是一旦确认了身份后,在这座庄园内部行走的话就一起通畅了。
而颠末他的先容也让韦滨得知,本来这条比特犬在狗场已经赢过很多次了,仅仅两三个月便卷走了数百万的资金,而让他面前一亮的倒是,明天将要出场的藏獒是属于这里的店主的。
而此时场中的比特犬洛克更是此中的佼佼者,按照韦滨方才拿到的手册和主持人所先容的信息来看,这条狗身长足有一米四十公分,立起来足有人高,体重则是达到了六十公斤。
从这点上便能够看得出来,顶级驯养师和普通训狗师的差异,比特的智商并不算太高,很多初出茅庐的狗更是喜好一口咬住其他狗后相互比拼耐力和咬合力。
韦滨顿时感受精力了很多,之前还想着如何去找他,没想到这个狗王竟然真的亲身出面了,不过从这也能看出,此次他是真的输心疼了,不得不放下架子本身出场。
并且因为公狗在打斗时睾丸所分泌的激素速率相较于其他犬种要快很多,高浓度的激素使它不怕疼痛,因此能够耐久战役。
生来便作为厮杀争斗的比特犬洛克身上的天然都是颠末极其科学严格的练习,所熬炼出来的肌肉丛能够为它带来极强的发作力和抵当力。
之前韦滨在欧洲的时候也曾经体味过一些关于斗狗质料和法则,只是实际参与的并不太多,之前任务中的那些贵族们仿佛对这类活动兴趣并不非常高涨。
比特犬的烈性常被人所奖饰,意志刁悍、肌肉发财、并且非常耐久、就连骨头的硬度都是其他犬种的三倍。而按照之前主持人所先容的,这条洛克是颠末他耐久驯养足有三年之多,身经百战,极有战役技能,常常一口把劈面狗的后腿咬断。
韦滨推了推戴着的墨镜,固然说在室内还如此打扮看上去略显得奇特,不过也没体例,毕竟他的模样早就不是甚么奥妙了,只是不晓得沈逸名有没有对他进步警戒。
本来之前韦滨还想好了很多借口和遁词,不过目前看来倒是多虑了。
不过以他现在的目光来看的话,对方所牵出的洛克的确是一条好狗。
听他这么说,身边这位酒保眼中透暴露一丝可惜的神采,不过也并不强求,来这边玩的客人他还是比较体味的,这么刺激的场面普通看过几次的人都会忍不住买上几注,以是也并不焦急。
实在他来这里也是早有筹算的,毕竟之前宋昌通过技术锁定,已经确认沈逸名明天并没有分开这里,而他现在所坐的处所就是这里最大的文娱场合,在环境还未完整了然的时候,他也只能挑选在这里守株待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