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生死台前[第2页/共2页]
下首右边则是白若曦、白若涵、朱无士等年青一辈。
“对,我叛变夜幕是极刑,明天他找到我,让我做您的刀侍一年,就放我一马。”
西门城墙,高三百米,宽七十米,通体铁之精砌成,水油泼不进,刀过不留痕,建于千年之前,抵抗横行兽潮而用。
“仆人,夜幕的人都是疯子,我走了必然会死的,就让我待在你身边吧,让我做甚么都能够。”
“三少爷不是一贯以纨绔著称吗?”
“藏心,你明天穿的真是,绝了,有仙气。必然能败阿谁叶奇小儿。先吃点早餐吧。”墨犬端着一碗米粥,手却不自发有些颤抖。
“是夜幕之主让我来做您的刀侍,仆人。”
叶知秋此时也很骇怪,叶奇这孩子是他三个儿子中,最不起眼的一个,他平时天然很少存眷,就连叶奇的战印是甚么他都不晓得。
“若那张藏心的讹传是真,明天一战,当真值得等候。”
此时,他也没想到,叶奇对轻功有如此天赋。
犹记得十天前。
翻开柜子,藏心拿出一件款式古朴的白袍,天蓝北部七国,越是权贵穿戴就越是复古。乃至于每逢双喜之事,新人都会穿一身古袍喜衣,内里套的当然也是古袍。这是民风。
他只是拖着刀,一步步的踏上存亡台,他不像叶奇那么爱显摆,他很内敛,当然,他也没有显摆的资格,因为他入武道13年,从未习练太轻功。
一蓝衣剑客,脚步生尘,飞至人群中,踏浪而行,闪身即逝,留下段段残影,城门处,脚步连点三下,百米城墙一跃而上。
“不信你拉小我问问。”
那夜的人,墨犬。
要晓得,他练此功到第四重水过无痕时,已过40岁。
白府白无生,夫人赤羽柔端坐于上首处。
墨犬内心很忸捏,他对藏心撒了谎,他当藏心的刀侍,只是为了给藏心下药,迷晕他,带到夜幕之主身前。
号音起,此台之上尽是欢庆之气。
“甚么仆人?我不认得你。”
他没有去看,双喜大旗上阿谁绝美的仙子,因为,他并不爱她。
“我如何晓得,不过这手重功超脱,当真不凡。”
存亡台下再搭一台,是喜台,一杆双喜大旗飘荡。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啊。”
喜台中心,都是身着红服的仆人。喜气洋洋,排着整齐的步队。
“好美,这人间竟有如此斑斓的女子!”
“这场存亡斗闹这么大场面,有看头?三少爷叶奇,向来武道名声不显,纨绔之名却响彻落叶,另有一个张藏心,风评不好,至今一个黄铜阶。像是小孩子打闹。”
打算明天就会履行,固然这场比斗已无任何意义,但明天他要让天下人都晓得他的武道,他要压抑修为和张藏心公允一战。
不习轻功只是因为他向来没有想过要逃、他的人生字典里没有畏缩。踏上存亡台,藏心目光一凝,气势仿佛本色,惊起一林飞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