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生死台前[第2页/共2页]
那夜的书,无字。
下首右边则是白若曦、白若涵、朱无士等年青一辈。
红色衣袍很称身,藏心心中一阵暖和,这袍子是养母林漫茹细心缝制的,有家的味道,他明天要穿戴它,套上喜衣,迎娶白若璃。
喜台中心,都是身着红服的仆人。喜气洋洋,排着整齐的步队。
闭目标他,脑袋里想的只是张藏心,阿谁布衣,金色刀印。
想到这里,他的手狠恶颤抖,米粥洒了一地。
此时,他也没想到,叶奇对轻功有如此天赋。
明天的她,弯眉杏眼,唇间两点朱红,明显是颠末经心打扮。好一朵,待嫁出尘的牡丹。
还不等感慨完,又是一阵,“哗。。。”
本日,
“好美,这人间竟有如此斑斓的女子!”
时过境迁,异兽仅余两三只,此墙也做了安排。
“三少爷不是一贯以纨绔著称吗?”
白府白无生,夫人赤羽柔端坐于上首处。
那夜的人,墨犬。
他很感激藏心没赶他走,也很感激藏心没把他当下人看。
可他没重视到,白无生看他的神情闪着幽光。
“甚么仆人?我不认得你。”
“甚么?夜幕之主是谁?这本书是何意?”
人群让开一条门路,呈现一个一袭白衣的洁净少年,身后跟着墨犬,墨犬手中抱着一柄玄色的长刀,此刀没有刀鞘。
他也没有去看,喜台上父亲质疑的眼神,因为明天以后,他就再没有了亲情。
“白若璃净世琉璃之名,名不虚传,即便身披嫁衣,也是那么出尘。”
他,只想博得标致。
凌晨。
西门城墙,高三百米,宽七十米,通体铁之精砌成,水油泼不进,刀过不留痕,建于千年之前,抵抗横行兽潮而用。
“仆人,夜幕的人都是疯子,我走了必然会死的,就让我待在你身边吧,让我做甚么都能够。”
台中,
墨犬内心很忸捏,他对藏心撒了谎,他当藏心的刀侍,只是为了给藏心下药,迷晕他,带到夜幕之主身前。
“是吗?你也说是据传啊?”
喜台上,白无生见此,对着叶知秋笑道,“《踏水无痕》已练到第四重水过无痕,奇贤侄当真奇才啊。”
一晃十天仓促而过。
台下,则是站满密密麻麻的人,群情之声不断。
叶奇踏上城墙,仅抱剑,闭目凝神。
“我如何晓得,不过这手重功超脱,当真不凡。”
“这场存亡斗闹这么大场面,有看头?三少爷叶奇,向来武道名声不显,纨绔之名却响彻落叶,另有一个张藏心,风评不好,至今一个黄铜阶。像是小孩子打闹。”
叶知秋此时也很骇怪,叶奇这孩子是他三个儿子中,最不起眼的一个,他平时天然很少存眷,就连叶奇的战印是甚么他都不晓得。
要晓得,他练此功到第四重水过无痕时,已过40岁。
存亡台下再搭一台,是喜台,一杆双喜大旗飘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