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告诉你一个小秘密[第1页/共4页]
李肆心对劲足地浅笑了,这个忠于大清的萧胜,为了在“深度”上辩倒,不得不打补丁扯上满城,满汉通婚和禁书,这已经是逾界了。即使本心没有悖逆之意,这些话要被泄出去摆在了台面上,轻的丢帽子,重的还得挨板子。
早前萧胜就提到过他能成为把总,是在台湾平刘却之乱里立的功,可李肆当时没把这个话头牵出来。这但是一扇门,在火候没到的时候就推开,非常华侈,而现在是时候了。
“河海宴清!?屁!东北的罗刹鬼,西北的准噶尔,西南的夷人土司,这都是祸害!南洋的洋夷固然在郑贼手上伤了元气,可还阴魂不散。特别是这洋夷,船坚炮利,迟早会成我大清的祸害!”
但李肆还没傻到直白地来讲这些话,想的也不是辩倒萧胜,而是拉近两人的干系。眼下恰是给这家伙埋下一颗种子的好机遇,他的经历,他的运气,另有从他话里听出的不甘,被压抑的热血,统统都表白,他就是一个再合适不过的背叛温床。
李肆持续甩杆,现在两人酒酣“情热”,他也顺竿往上爬,改了称呼。
公然,萧胜听出李肆的话外之音,脸上涌起不屑,那态度就像是后代论坛辩手将对方鄙夷为中二普通。
清初这几个鞑子天子很复苏,这个熟谙非常精确,在武功以外的这军事上,他们也很下了工夫。为了从根子上不准这类威胁,鞑子朝廷连八旗的火器营也没用上燧发枪。言论和军制天然也得共同这个政策,鼓吹骑射的牛掰,火枪的不堪,打压精于火枪的人才。这就是萧胜郁郁不得志的启事,也是他总感觉天子和朝廷不正视火枪的觉来源。【3】
“说到这满汉一家,我想起了一件事,当今皇上……”
“哈!愚人之见!”
萧胜吐着酒气,热血愤青的脸孔展露无遗,可接着他又怆然点头,感喟连天。
在萧胜眼里,李肆已经过庸到愚。
萧胜脸上红晕一片,一半是酒气,一半是豪气,话语滚滚不断。
就因为这火枪的短长,才要果断停止它的生长。火绳枪早就广为利用,满清立国以后要再禁用,很不实际。幸亏这缺点太多,只勉强拼集能用,弹压没有火器的反叛草民充足。燧发枪就不一样了,它但是当代军队和近代军队的分野线,由它而起,再加上刺刀的话,就是全面的军事窜改【2】。鞑子多数是看不到这点,但他们能看到,如果放纵火枪生长,就会晤临一个非常可骇的实际,那就是一枪在手,大家皆可为兵……
目光转到萧胜那张已经红透了的面孔上,李肆一个字一个字地吐了出来。
“当时军心狼藉,各自为战,我见局势告急,直接超出管队千把,把四周七八十名鸟枪兵号召起来,以五龙横海阵轮番轰击,将打击中军的乱匪击散。接着又倒卷珠帘,转到伏击后队的乱匪侧翼,两轮排射就把他们击溃。白大人这才有了调配的余裕,杀散了正与前队混战的乱匪。”
“总而言之,明军败北,非器之罪!八旗绿营,乃至朝廷都把鸟枪看作弱者之械,好笑!孱羸之人,持刀枪有如鸡兔。可拿鸟枪,即便是妇孺,起码也能放上一枪,有一搏之力,比如是狗!而勇武之人持刀枪,那就是狼!拿了鸟枪,在我看来,更胜狼一筹,是一只虎!”
“当今皇上,并没有剃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