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四章 跳楼(6)[第2页/共2页]
搞一张搜索令,让明辉去搜她的身,就能晓得本相了。”
“不会,”小白解释道:“惯用手这类事仰仗的是肌肉影象,就比如,我用右手拿筷子用饭,这件事是不需求大脑思考的,因为肌肉已经构成了固有风俗。
我们忽视了一点:田小芳不是被人约上顶楼露台的,她是本身上去抽烟,这件事是不成控的,凶手不成能一向埋伏在顶楼等着她来。”
明天王建新供应的一条信息解答了我的迷惑,他说董玥在逼他仳离……”
“干系大了,本案的关头证据就就在董玥右手上!”闫儒玉笃定道:“如果凶手是董玥,做为一个别型较瘦的女人,即便是趁田小芳不备,她也没法一下子将人推下去,两人会产生拉扯,乃至扭打。
不出闫儒玉所料,明辉在董玥右手掌与手腕连接处发明了一道烫伤,红十足的,不管如何也袒护不住。
“董玥不是左撇子,但她方才是用左手端起水杯喝水的,她为甚么这么做?”
吴错思考道:“所以是临时起意,豪情杀人!假定董玥晓得了停滞她升职的是田小芳,两个脾气火爆的女人因为此事产生争论,最后变成了悲剧。”
董玥做为一个惯用右手的人,却拿左手端杯子喝水,这必定是思惟干预的成果。”
不过,一旦构和失利,王建新不承诺她的要求,她就要站出来指认,说凶手就是王建新。
以是,前后的说法出入太大,不然会引发我们思疑。董玥现在对凶手的描述,就是在乱来我们,想要转移我们的视野。”
“如何烧伤的?”闫儒玉不依不饶。
“没题目,搜索令明天搞定!”
“对,另一种……嗯,更加阴暗的能够……
闫儒玉并未辩驳两人,而是道:“当然,在找到确实的证据之前,统统都只是推想,而证据,我想就跟董玥的右手有关。
“一开端我觉得凶手是王建新,因为田小芳在厂里的人际干系很简朴,加上她脾气大大咧咧,这类人不轻易跟人结仇,巧的是她跟董玥的个头,体型很像,两人都是160摆布,偏瘦,长发,如果穿戴一样的事情服,在早晨还是有能够认错的。
这也就能解释,为甚么董玥对凶手体型的描述模棱两可,与王建新构和期间,她当然会死力证明凶手不是王建新。
董玥是本案独一的目睹证人,加上之前她与田小芳没有交集,不存在杀人动机,我们天然地就挑选了信赖她。
吴错又道:“但是,摆布手的题目跟案情又有甚么干系?”
小白弱弱地举了一动手,“阿谁……我固然大抵懂了您的逻辑,但是……这也有点太玄了吧?您的意义是,董玥把田小芳推下去,纯粹就是为了谗谄王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