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回 故友相逢[第1页/共2页]
贵公子微微一笑,手中的折扇“叭”地一声翻开,扇面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几行字,气势不凡,一看则知是名家手笔,他悄悄地摇了点头,看了看这屋内的环境,一声感喟:“何必如许折磨本身?”
天狼不再说话,闷声地持续往嘴里灌着酒。
天狼抬了抬手,又是一坛酒扭转着飞向了来人,来人叹了口气,悄悄地伸出右手,那是一只保养得很好,皮肤细致,莹白如玉的手,若不是手背上的几根稀少的汗毛,倒是有七分象是女子的素手。
风刮得越来越大,而窗洞处木板的翻动也越来越频繁,门口不知何时又站了一小我,长长的影子映在大厅的地上。
天狼喃喃地说道:“已经十三年了呀,都这么久了。”
天狼叹了口气,两眼中竟然模糊有些泪光明灭,这已经是多年没有过的感受了,他抬手拭了拭眼睛,脸上却仍然是没有任何神采,右手一伸,又是一坛七月火腾空飞过,稳稳地落在桌上,酒香四溢,这回他没有效碗,而是直接拎着酒坛子向本身的嘴里灌了下去。
而全部过程中,停在他那折扇之上的酒坛子则是纹丝不动,黄泥的封口已经消逝得无影无踪,坛口那满满的酒平线上,波澜不兴,一滴酒也没有溅出来。
道人的眼里精光一闪,声音中带了三分愠意:“如果你再说如许的话,我可跟你翻脸了,我们当年的誓词还在,这个忙我必然会帮。”
说来也怪,去势汹汹的酒坛子在来人身边不到一尺处,竟然腾空停下,不再进步,但是扭转之势却涓滴不减,滴溜溜地在空中打着转。
他穿戴一件质地上好的红色绸段衣服,衣服绣着金线,犀皮腰带上一整块白玉的带扣格外埠显眼,脚上的厚底皮制马靴则干清干净,一粒沙子也没粘上,端地是位不染人家烟尘的大族公子,崇高气势尽显无疑。
又是一碗酒下肚,两人仍然相对无言,天狼再次拎起面前的酒坛子,却发明二十斤的酒坛中已经空空如也,他摇了点头,一抬手,巨大的酒坛子从恰好被吹起的窗洞中飞了出去,而道人则冷冷地看着他的行动,一言不发。
道人说完后,直接站起了身,身形一动,如鬼怪般地闪到了门口,打了声忽哨,正在啃骨头的阿黄俄然抬起了头,丢下嘴中啃了一大半的骨头,跟着蹿了出去。
道人也不转头,大步出门北行而去,而他的声音则顺着朔风远远地飘来:“照顾好本身,不见不散!”
斗蓬客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用金线绸子作幞头,两缕长发贴着耳边的脸颊垂下,直到腰间。
天狼不转头,倒是悄悄地鼓了两下掌:“好久不见,你的柔云劲可进步很多。”
斗蓬客喝完了这一股酒,叹了口气,翻开了盖帽,拉上面巾,暴露一张冠玉似的脸,看年纪高低是三十摆布,玉面朱唇,白面不必,剑眉星目,鼻梁高挺,两只瞳孔倒是一只碧绿,一只深蓝,就象两颗宝石嵌在这张白玉普通的面庞上。
道人的脸上暴露一丝浅笑,他歪着头想了想,很必定地回道:“十三年了。”
道人摇了点头:“说这些太见外了,既然是兄弟,就不要讲如许的话,你的苦,我晓得,你的心,我也懂。以是一接到你的信,我就来了这里。”
这酒是天狼找到塞外的酿酒大师花不鲁赤秘制的。大漠当中,气候多变,夜间的气温常常能降到冰点以下,来往商队夜间赶路,常常需求烈酒暖身,而这类号称七月火的烈酒,则是关外最烈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