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将军同道是高人[第3页/共3页]
如同好天俄然响个惊雷,花晓月傻傻地愣在了那边。
“如果你们姐弟情愿重新做人,这个仇,我帮你们报了!”
史乘上记录的很清楚,左良玉生于1599年,死于1645年四月初,现在四十多岁合法丁壮,谁也想不到再过4、五个月他就会一命呜呼。
那老郎中却笑着摆摆手:“小老儿可不敢贪功,医馆中能有如此气象,实在另有高人互助。”
正在这个时候,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一名肩背药箱的青年郎中走进了医馆,颌下三缕短须飘飘洒洒,气质超凡出尘,他看到汪克凡后却猛的一惊,仓猝回身向外闪去。
于三郎获得了他想要的东西,心对劲足地去了。
“这是两回事,治好伤的也能够再杀掉。再说了,有些只是被胁裹的百姓,能不杀就不杀吧。”
“站住!”
但是为人子,为人女,杀父之仇岂能轻言放弃?花晓月踌躇再三,还是决然说道:“我姐弟与左良玉不共戴天,誓死也要杀了这歼贼……我们明天就分开恭义营,毫不敢扳连汪将军。”
汪克凡摆摆手,萧然叹道:“傍门左道终归不是正路,我本来不想插手这些私家恩仇的,不过左良玉倒行逆施,早就该有此报,我不过顺水推舟减了他几年阳寿,谈不上逆天改命……”
“还得再审一下,有需求的话会杀一批首恶之徒。”汪克凡答。
“嗯……,这里不是说话的处所,汪将军,请随我来。”
这里是恭义营的临时医馆,氛围中弥散着一股浓厚的草药味,模糊还能听到有人在痛苦地嗟叹,不时有伤兵进收支出,见到他纷繁施礼。
“本来将军也是同道中人,竟然善于逆天改命之术,以往多有冲犯之处,请将军恕罪!”
犯法分子对法律者产生依靠,也属于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吗?
“第三,你们今后和四合教一刀两断,既不能和教中余党来往,也不要去找左良玉报仇。”
“将军过谦了,左良玉身为统军大将,又是一方诸侯,他的寿元岂是说减就减的?将军作法不宜过急,以免损了本身修为,让左贼多活几个月,一年内取了他的狗命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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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汪克凡的这番安排,她们姐弟就能顺利的洗白身份,并且军将身边的亲兵都是亲信之人,报酬好,升官快,花小弟在军中干上几年,不难捞到个一官半职,光宗耀祖。
汪克凡点了点头,转成分开。
“那为甚么还把他们送到医馆治伤?”
“这个……”
“到底杀还是不杀呢?”花晓月听胡涂了。
“第二,我恭义营不养无用之人,你姐弟都得在营中效力。嗯,你能够做个随军医官……至于你弟弟嘛,等他伤好以后,给我当个亲兵吧。”
汪克凡没听明白,他刚到崇阳的时候,就把花晓月姐弟打发走了,还给了他们十两银子,如何一个月不到又返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