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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乱世枭雄[第2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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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成,姑臧公然比卢水好太多。有如此浩繁的柔滑美女,这下,不愁孤单了。”

“艾晴,你……”他惊得差点跳起,脸一下子红如艳阳,喘着不稳的气味挣扎着,“你干甚么?”

大拇指按住他两侧的太阳穴,问他轻重如何。他点头称好,闭眼享用。油灯下,他的脸泛出温和的光晕,蕴味实足。踌躇一下,考虑该如何劝他好:“嗯,罗什,你无妨用些手腕劝吕光,会更有结果。”

刹时满身血液凝固住,又从速含混地“嗯”一声,喷薄而出的悲惨毫不敢让他晓得。向来没有记录说他这段时候里有孩子,独一有的,便是《晋书》里那惊世骇俗的当众招宫女“一交而生二子”。那也是在去了长安后,他五十三岁之时,而不是现在。如果史乘记录为实,那申明,起码在凉州,我没法有孩子。

“你累了,我来吧。”我笑着把他按回枕上,对劲地看着他在我身下闭目喘气。红晕尽染,半睁双眸,清浅水雾在眼里飘零。最畅快淋漓之时,他脸上的极致欢愉令我欣喜,我是多么盼望这个男人永久都不要皱起眉头啊。

他俄然伸开猿臂,俯身探手。我躲闪不及,等认识到时,已经在我脸上摸了一把,一边啧啧赞叹:“皮肤还真光滑,汉人女子果然比匈奴女子另有一番滋味。”

才二十岁的他就已经在游饮自晦,藏匿野心。他这场戏,到底演给谁看?是男成?还是族长罗仇?抑或,是吕光?

俄然认识到我的袖子还撸着,从速卷下,站起家来。不管他是哪支民族,我都惹不起。拍拍身后的灰尘,还是从速撤比较明智。转头刚迈开一脚,他却俄然调转马头,挡在我面前。我昂首盯着那双如鹰的通俗眸子,春季阳光也照不暖眼眸深处的阴霾。内心迷惑,到底惹了个甚么人啊?

“蒙逊!”男成神采越来越丢脸,不对劲地冲他喊,“到底要闹到甚么时候?要让父辈们尴尬么?别忘了,我们还得去见凉王呢!”

《晋书 沮渠蒙逊载记》:沮渠蒙逊,临松卢水胡人也。其先世为匈奴左沮渠,遂以官为氏焉。蒙逊博涉群史,颇晓天文,雄杰有英略,风趣善权变,梁熙、吕光皆奇而惮之,故常游饮自晦。

“城里流民越来越多了。”我让他躺在床上,一边轻捶他的肩膀为他拿捏,一边说,“本年夏季不雨,麦禾绝收。尤以敦煌、酒泉一带受灾最重。哀鸿在故乡没法度日,纷繁逃亡,已有很多进入姑臧城内。现在街头乞讨之人日多。”

略微分开他身子,悄悄解开他的衣衿。

昂首,瞥见那匹撞我的枣红色高头大顿时骑着一个魁伟健旺之人。年纪最多二十出头,方阔的脸型,五官分拆看并不出众。眉毛粗浓几近连在一起,嘴唇颇大,抿出一丝冷意。眼如鹰隼,令民气悸地射出揣摩不透的光芒。与超脱搭不上边的五官,却因着浑身如弦在弓的张力,组合得极具英豪之气。两臂苗条,身姿敏捷,一看便知此人长于骑射。加上又恰是意气风发的年纪,如许的人,在人群中也能远远辨出他的光芒,嗅出他的——伤害……

我吻上他的眉,滑落下来时,他闭起眼,用心享用着我的吻。一起滑到他的唇,他刚要与我胶葛,我却分开,吻他的喉结,对劲地听他收回微微的颤声。我再往下移,手指沿着他脖上的红绳触到了结婚戒指。这个戒指,从他送给我那天,我就对峙让他挂在衣服内里。不然,他一个和尚戴着戒指,实在太奇特,我怕他会被人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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