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我的新书,依旧是宠文[第1页/共1页]
书名《暗黑系暖婚》(前面能够改书名,如果这个书名搜不出来就是改了,直接搜笔名――顾南西)
笙笙,笙笙,笙笙……
她问:“你在做甚么?”
他惊奇。
他老是如许唤她,和顺而缠绵。
她啊,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
他迷惑:“伤口在那里?”
特么的大阿姨,作孽!
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
姜九笙第二次见时瑾,在他的办公室里,他一身大夫白袍。
她便递了畴昔。
他说:笙笙,如果能挑选灭亡的体例,我但愿死在你身上。
别人是如何描述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文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瞥见过他拿动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当时他的一双眼啊,被血染得通红通红。
她笑:“好。”
她先开口,说了症状:“血流不止,浑身有力,”想了想,又弥补,“痛不欲生。”
“你的手真都雅。”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
备注:本武功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赋大夫的互宠平常,报告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大夫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天国一起……滚浴缸的泛动故事。
《暗黑系暖婚》简介(前面能够改书名,如果这个书名搜不出来就是改了,直接搜笔名――顾南西)
她愣住。
姜九笙第n次见时瑾,在彼得堡大教堂里。
她解释:“抱愧,我有轻度恋手癖。”
他说,言简意赅:“登仙。”
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乌黑的皮肤上。
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刚巧,具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
他有个和顺的名字,叫时瑾。
她没有这么爱过一小我,情愿陪他堕入天国。
他游移了比较久:“抱愧,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当真,“只摸一下能够吗?”
“……”
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统统拽走你的人以后,我就要杀了我本身。
书名《暗黑系暖婚》(前面能够改书名,如果这个书名搜不出来就是改了,直接搜笔名――顾南西)
“姜蜜斯,能让我看一下你的登记单吗?”
姜九笙第n+1次见时瑾,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动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恍惚的骨骸中,模糊能判定出是她捡返来的那只流浪狗。
他说:“要结婚吗?我的人,我的床,另有我的戒指与狗,要不要一起收留?”
他没有这么爱过一小我,情愿为她放下屠刀。
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镇静,让我殛毙,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殛毙的本源。
他笑,眉眼里藏了春季最柔嫩的星斗:“姜蜜斯,这里心外科,妇科在楼下一层,左数第四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