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天才[第1页/共2页]
若这真的是吴笛所作的话,那毫无疑问,这个十五岁的孩子绝对是个天赋!
如果她真的能够组建出一支乐队的话,那必然要将吴笛请来当乐队的主唱!
夏建业对吴笛还是有点印象的,仿佛自家女儿与对方的干系还不错,对方抱病了,自家女儿都主动去看望人家,并且自家女儿本来在理科上根本有些不踏实,常常因为理科而拉低团体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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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建业传授的是古汉语这个学科,实在因为这个平行天下没有汉朝,以是也就没有甚么汉语、汉服的说法,但它们的本质倒是类似的,只是名字分歧,而这个天下的中原因为一向从未被外族他国入侵过,以是天然以本国文明为尊,在每年春节或是其他时候祭祖时,都会穿上汉服。
说着,夏薇薇就直接将这些句子用度娘搜刮,天然就能发明这些名句的出处,都指向一小我,那就是吴笛。
这题目倒是一如既往的煌萌气势,非常平平俭朴,却又完整部现出了报导的内容,而不像某些报纸,喜好取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题目,其题目与内容,完整就不是一回事。
当一个悄悄松松的大学传授,夏建业已经满足了,他有一个斑斓贤淑的老婆,一个灵巧懂事的女儿,女儿在比来的中考中考了全市前十,已经让夏建业非常对劲了。
“美哉,我少韶中原,与天不老!”
直到夏建业看到上面一段话时——
夏建业拿着报纸来到了女儿面前,指着报纸上的那段话,向女儿问道:“这真的是你那位吴笛同窗写的?”
如果说之前吴笛给他的印象,只是一个浅显的劣等生的话,那这段气势澎湃的古文,则让他感到非常震惊!
明显,本钱与权力的斗争正在激化。
夏建业挺喜好读书看报,像《煌萌日报》这类侧重于政治经济方面的报纸,他是每期不缺的。
当然,吴笛即便很优良,却也没有让夏建业太喜爱,在中原,这初中所学的东西与高中所学的东西真的是天差地别,有很多明显在初中都是学霸的劣等生,到了高中以后,却在一次次合作中悲观沮丧,垂垂沦为学渣。
刚巧夏建业的女儿夏薇薇也在家,她正在鼓捣贝司这件乐器,夏薇薇一向想组建一支乐队,在毕业晚会上发明吴笛竟然能够将歌颂得那么好后,这个设法就愈发激烈了。
“壮哉,我中原少年,与国无疆!”
“故本日之任务,不在别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在则国自在,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美利坚,则国胜于美利坚,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夏薇薇一边说着,一边拉着她父亲来到电脑旁,直接就搜刮到了吴笛在毕业致辞上的发言,短短五六分钟的发言,视频的点击量却极其惊人!
所谓高度决定目光,能够在一些人眼中,《煌萌日报》上的某些消息实在过分无趣,连一点花边消息都没有,记者的文笔也不风骚动听,反而很平实,如许古板有趣的报纸有甚么看头?
夏薇薇看了看,脸上暴露了一种高傲的神采,她点了点头,用一种崇拜的语气说道:“当然是她写的了,老爸你是不晓得,小笛她实在是太有才了,她对古文的成就,真的很深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