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追猎[第1页/共3页]
到时候非论是警局、园林局还是甚么部分拨人来,肯建都会有更专业的设备和职员停止捕获。
向坤没有冒然上前,因为他借着月光察看到,那只猫头鹰头部受创的处所、被他打瞎的一只眼睛,已经规复了大半。
但如果要找那猫头鹰的话,在天明之前,应当是最轻易的。
这些羽毛,或许也和他那块小指上的肉一样,分开身材后,就变成了粉末消逝在氛围里了?
这就决定了打与不打的主动权在猫头鹰身上。
他并不以为这里有那只巨型猫头鹰的临时巢穴,因为之前他就把这小山给详细搜了一遍,没有那只猫头鹰的气味残留,乃至那只死老鼠,都应当是从空中扔下来的,它就没有出去过。
向坤顺着那巨型猫头鹰留下的气味开端追踪,那只猫头鹰和他的缠斗固然只要十几秒,但两边都伤得极其惨烈,流了很多的血,以是两边的气味都有大量的残留。
不过这也是想想罢了,他并没有活捉那只猫头鹰的设备和才气,也没有豢养、研讨的处所。真的找到猫头鹰后,必定是一场没法留手的搏杀。
向坤想过,猎枪、麻醉枪甚么的必定想都别想了。弄个弩?还是复合弓?题目是他现在大半夜的那里去弄弓、弩?并且临时弄到的话,没有练习和熟谙,也不能包管准度。普通的箭矢不颠末改革的话,杀伤性也有限,哪怕他真的能射中,也一定能形成充足的伤害,让那么大一坨猫头鹰落空飞翔才气。
擒住那只巨型猫头鹰后,必定会送到专业的机构停止呼应的研讨和察看,说不定就能找到它能长这么大的启事,找到引发变异的身分。
之前在湖边是那猫头鹰主动来进犯他,以是被他摁在地上揍。
向坤发明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在和他打斗中落到地上的羽毛,这时候已经一根都看不到了。
很明显,当向坤肯定猫头鹰位置的时候,猫头鹰也发觉到了他的到来。
一个小时后,向坤捏着一片树叶深嗅了一口,然后昂首望向几十米外山坡上的树丛,固然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一片树影,但他晓得,那只猫头鹰就在那边。
看了下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
它如果然的也有很强规复才气,那便能够每隔一段时候取一些血,变成耐久“饭票”,必定比一锤子买卖更划算。
普通来讲,向坤做事都是喜好谋定而后动,先做好筹办,做好预案,但当真的已经事光临头没时候再做筹办的时候,他倒也有先做再说的定夺。
如果带着东西,哪怕只是一柄短刀,一个锤子,一柄螺丝刀之类,也能对战役力、杀伤性有很大晋升。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就是之前发明那只死老鼠的处所。
在风的影响下,氛围中气味的指向性会有些飘忽,但向坤并不是纯真靠气味追踪,他鉴定以那只猫头鹰的行动气势,即便是在夜里,它也不太能够往人群密度高的方向飞,必定还是向山更多、树更多、更少修建、更偏僻的方向逃。
很明显,它的规复速率固然比不上向坤,但一样也远超其他植物。
凌晨3:21,向坤再次来到了之前与那巨型猫头鹰遭受的湖边。
至于现在跑到这来,估计只是因为这座孤山,是比来的间隔里,最合适它藏匿、规复的处所。
现在天然没时候去筹办甚么兵器了,家里倒是有一把买来专门杀兔子的刀,但对上那只巨型猫头鹰,这刀不见得会比螺丝刀强多少。反而带着刀出门,轻易产生曲解,带来不需求的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