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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境小说网 >科幻末世 >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 > 第三十四章 房子

第三十四章 房子[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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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分开还是留下,向坤还没有做最后的决定。

向坤从毕业后就进入了之前的公司,一干干了七年,根基上能够说是公司元老之一了。

最开端时向坤想的是,如果本身因为这个“病”挂了,那这套屋子就是留给父母养老的念想。

“是啊,他们搬走了,不过搬的不远,就在中间那小区,他们走前没有奉告你吗?”

向坤晓得,“小民哥哥”和“小风哥哥”估计是之前租户家的两个孩子,都是男孩,没记错的话应当都上小学了。

“小mm,有事吗?”向坤走过来尽量用暖和的声音问道。

之前或许需求50个小时才气干完的事情,现在在他保持全神灌输、精力高度集合、持续事情的状况下,或许不到30个小时就能做完。并且这30个小时,还可以是持续性的,不吃不喝不歇息,直接一天多就完成。

当初交房时,本身屋子就配有精装,以是向坤也没有再费钱多做装修,当时想着如果今后收回来本身住,再重新装修,以是只买了简朴的几样需求的家具,以及空调、洗衣机等几样电器,电视和冰箱都是租户厥后本身添置的。

小胖妞瘪了瘪嘴,仿佛有些不欢畅,也没答复向坤,扭头向中间走去,走了两步俄然想起甚么似的,又跑返来,从兜里取出一根棒棒糖递给向坤:“叔叔,给你吃。”

当然,当时他的假想中,当他住出去的时候,这套屋子该当是已经遵循他的设法重新装修过,家具、家电也都换过,并且已经有了女仆人。

开端时他存着的还是“治病”的设法,以是留在这座大城里,如果挺不住被迫要去病院的话,医疗前提以及各种讯息也必定要好一些。

又简朴打扫了一下,当天早晨向坤就搬了过来――归正他租屋里也没多少东西,早上花一个小时就打包好了。

回到故乡的话,他也想好了,这一百多万先给父母买份大额的贸易保险,然后剩下的钱存起来,本身只需求很少一部分钱,便能够撑好几年了。

打工是不成能去打工了,和人打仗的事情都不太合适,需求坐班的事情一样如此。

把屋子卖了,回故乡去。

以他的事情年限,以及对公司的进献,人为相对全部行业而言,能够说是相对偏低一些的了,但之前他也没太在乎,毕竟他这么七年来远超996的事情强度,奔着的也不是那些人为,而是公司的期权。

在买下这套屋子后,他曾经无数次地假想过,当本身搬出去住的时候,会是甚么样的感受。

之前的租户实在也是向坤这套屋子独一的租户,从他这屋子交房后就开端租了,两边都不是很计算的人,碰到事情各退一步就完了,这几年共同的还算不错。

特别是在和唐宝娜一起郊游那次后,他感觉能够阔别人群和都会,或许是更好的挑选。

“我叫刘诗铃,诗歌的诗,铃铛的铃,我家住在706,就在那边!”小胖妞指了指走廊另一边一户大门开着屋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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