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喝咖啡和吃猪肉炖粉条,焚琴煮鹤[第1页/共4页]
“我喜好,你管得着么!?”
一边说,一边把我拉到白石路上。
都是我没法了解的存在。
母星人就这么听不得至心话?
我叹了口气,对身边的仆人说道:“去厨房给我拿瓶醋来,别的,把我面前的面包都撤下去,我只要白米饭。”
不管如何,大难临头的时候,倒要看看是谁求谁。贵族的矜持风采,只要在战役期间才有效。
不会出错!?一帮无知大众玩弄军器,还敢自吹不会出错!?我发明大蜜斯你的确比陶传授还要无耻啊。
大蜜斯神采通红,气得浑身颤抖,半晌以后,猛地一拍餐桌:“我与你没甚么好说的!”
文家的厨师,是文老爷子特地从天京大旅店聘来的退休大厨,技术天然是好的。一道再浅显不过的家常菜,却被他做出了我从未想过的诸多窜改,我用筷子夹了肉块送进嘴里,那鲜美绝伦的滋味,有生以来还从何尝过。
“你在担忧甚么?死掉的刺客又不会变鬼来找你。”
见我态度冷酷,洛克更是难堪万分。我感觉赏识一个肌肉壮汉的难堪姿势半点美感也无,便转成分开……从石板路上走下去,持续踩草坪了。
“这个题目很有深度啊……”
文二蜜斯却不介怀,诘问我:“王先生,你莫非就没有过浅显人一样的糊口吗?”
仿佛是个论述安静的故乡风景的曲子,此时音色中却显得有些烦躁不安。
大学时候,我最喜好的便是这物美价廉的猪肉炖粉条,食堂大徒弟的技术欠佳,我便用醋去调,我喜好吃酸,将一碗猪肉炖粉条用醋浸得只剩下酸咸两味,也就能入得口了。嘿,这番滋味,贵族人家的令媛们又何尝了解得了了?
我一边用极其猎奇的目光看着始作俑者文大蜜斯,一边拧开醋瓶,将米醋倒进猪肉炖粉条的瓷盆里。
文茵哭笑不得。
三分钟后,盆底见空,那昔日情怀也如海枯石烂,从心中退去。我从口袋里取出一瓶口香糖,丢了两片进嘴里,将饭菜的余香洗掉,同时甩去了最后一丝难过。
不对,是被人拔网线了。
“在你家吃了几顿饲料,的确是想吃点真正的饭食了。”
不然还能是甚么?哥在新界呆了一年,如果每杀小我都心潮彭湃不能本身,早就心肌堵塞翘辫子了。
“莫名其妙,哪来的毒?”
文二蜜斯终究直奔正题:“剥夺别人的生命,真的那么风趣吗?”
……这家伙脑袋被猪拱了?
……这对姐妹是在用心搞笑么?
此时远处阿谁秃顶洛克正带着一队小弟在别墅外巡查,见我这压路机在草坪上残虐,赶快过来劝止。
莫非大蜜斯也不喜好这汤?唉,这汤固然光彩浓烈,却淡如白水,的确是笑死卖盐的。
好吧,那就不杀了。
“……”
“啧,你这剥削残剩代价的本钱家,身上哪一个铜板不是别人的心血?捐十亿又如何,还不是慷别人之慨。”
如何?想要抡起来揍我么?
观点的确是有,但我有需求跟你说么?一群废柴,被刺客摸进大门了都浑然不觉,明天要不是我在,文二蜜斯便能够在人生这局游戏里打出gg了。
“这个是一种瘫痪型地雷,非常罕见的型号,因为性价比不敷,从量产到停产不过一个月时候,传播于世的数量非常希少,作为保藏品的代价却不低,想不到渡鸦还真舍得下血本,将这类东西埋在草坪里。嘿,也不知是甚么时候下的手,莫非刚才那伙差人里混着千面人在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