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番外:他不信命(1)[第2页/共4页]
“当然啦。”曾兆揩了一把脸,将泥水抹去,“你不是快到十二岁生日了吗?这是送给你的生日礼品。”
当曾兆兴高采烈地攥着那根吊坠找到朱小紫的时候,她正满手满脚的泥巴,坐在田埂上,手边握着一捆翠绿色的秧苗。
约莫是嫌钱少了,老板的态度也不太诚恳,连带语气都是不屑的:“小子,想在米上刻甚么?”
朱小紫第一次见白梓岑的时候,她正顶着巨大的日头,被她的养父母怒斥着在田里插秧。朱小紫传闻过,她是从城里被拐来的。朱小紫没见过城里人,以是对曾兆口中那些文明客气的城里人,更是猎奇了。
直到有一天,朱小紫从曾兆的瞳孔里,看到了白梓岑的模样,他的眼神那么深沉,那么垂怜。
曾兆这才发明,他仿佛每次转头,都能瞥见朱小紫站在原地,甜甜地朝他笑着。
“好啊。”朱小紫乐呵呵地。
曾兆回过甚来,慢悠悠地笑:“如何了小紫?”
听到朱小紫的声音,曾兆立即加快了脚步,往朱小紫那边赶。田埂歪歪扭扭,曾兆好几次都几乎掉到稻田里去,朱小紫则是忍不住站在田埂上嘲笑他。
她停顿了一下,半晌以后,才像是终究鼓足了勇气似的,力道实足地喊出了她一向想说的话:“兆哥,我想嫁给你!”
曾兆出世在埋没的大山里,一睁眼就是矗立入云的山,一闭眼,则是自家陈旧的水泥屋顶。山里孩子,几近都有同一个胡想,冒死读书走出大山。比拟于那些疲于奔命的山里孩子,曾兆显得高人一等,因为父亲是村长,大山里最显赫的那小我,以是他有更多的机遇去内里看,见地大山外的人。而后,回到大山里,他还能向本身的小火伴夸夸其谈关于大山外的天下。
曾兆也不晓得是哪来的勇气,拍着胸脯便来了一句:“没事,今后每年我都给你过生日。”
待到曾兆将近消逝在田埂的另一端时,她将两手交握成喇叭状,大声喊他:“兆哥!”
只是,这些半途而废的聆听者中,除了一小我——朱小紫。
白梓岑来山里的时候,正值百年难遇的蝗虫灾害,庄稼被蝗虫吃得一粒不剩,只剩下干枯的庄稼叶整天在田里摇摆。曾兆和朱小紫传闻,她是她的养父母花了一千块钱从别人手上买来的。山里人买孩子的也很多,只是这一千块就能买一个孩子的事,还是破天荒头一回。
曾兆这才发觉,固然他和朱小紫打小就熟谙,但她名字的写法,他还当真不晓得。他埋头冥思苦想了一会儿,才终究道:“朱就是朱红色的朱,晓就是春晓的晓,紫是紫色的紫。”
“那你先闭上眼睛。”
但是,还未等曾兆跑开,朱小紫已经一把拉住了他。
他轻咳一声,逼迫本身规复明智,调侃着说:“小紫,我给你变个把戏吧。”
因而,当他拿到那一颗镶着“朱晓紫”名字的吊坠时,内心几近乐开了花。
“好啊。”
但是,事情却并未朝着曾兆设想的处所生长。朱小紫愣愣地瞧了曾兆一眼:“兆哥,这个朱晓紫,指的是我的名字吗?”
因为这条蚂蟥,朱小紫开端和白梓岑熟谙。白梓岑教她写字读书,朱小紫教她插秧剥玉米,久而久之,朱小紫就喜好上了这个小她三岁的白梓岑,推心置要地将她当作本身的亲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