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悲欢的注定(5)[第1页/共4页]
他慌了神,非常烦恼地抽开了白梓岑手里的那本书,拧着粗重的眉毛,说:“女孩子老是爱夸大,你别信小紫在书上写的。我只是瘸了个左腿,又不是满身瘫痪了。傻女人,快别哭了。”
她立马抄起书籍,翻到最后一页。
发黄的纸页读得白梓岑眼眸酸涩,她信手将童话书放在床头柜上,揉了揉酸胀的太阳穴。暖洋洋的橙黄色灯光就在头顶,白梓岑的眼皮有些发沉,正筹算睡下去,却想到床头边的那一碗粥还没喝完,又重新拿了起来。
白梓岑不说话,只是笑。
“兆哥,我坐过牢。”
“兆哥,我有个植物人哥哥。”
啪――
曾兆见状,倒是有些慌了。他没带随身的拐杖,只能按着那只受伤的脚,凭借着楼梯的雕栏,一瘸一拐地往上攀。
“小岑,你到底是吃了多少的苦……”
四肢无缺的人,总比微出缺点的人走得快。还未等曾兆反应过来,白梓岑已经拦在了他的面前。她眼眶微红,潮湿的泪水像是随时都要从眼睑中滑下。
钟表上的分针秒针都同时停顿在了这一个关头点。
白梓岑猛地一怔。
由十几种干果熬出来的热粥,味道甜美。白梓岑喝着喝着,就喝得眼泪直冒。也不知是这粥太烫了,把她烫疼了,还是这类被人体贴着的感受,让她感受太疼了。
书籍掉落在地板上,清脆震颤的响声,不由得让白梓岑复苏过来。夜晚的轻风从窗户裂缝里钻了出去,伴跟着风声,将纸张吹得簌簌地响,混乱又无章。
那是一本旧书,一本发黄了的《格林童话》。
曾兆浅笑:“我说过,小岑是凤凰,应当飞回她本来的天下的。”
“我二十岁的时候,把孩子弄丢了,我将来还会想尽体例地找她。”
曾兆家的屋子很大,大得让白梓岑都快找不着方向。
白梓岑摇点头。
白梓岑没说话,只是寂静地从他怀里仰起脸来,眼神固执地望着他。泪水濡湿了发丝,混乱地糊在她的脸上,但她瞳孔里的那一份倔强,却始终未曾散去。
曾兆的神采有一刹时的游移,半晌以后,才惨白地朝白梓岑笑了笑,笑容里裹挟着一股寒微的味道:“当然记得,这本书是当年你送给小紫的,她一向当宝贝似的。客岁搬场到这里的时候,我一度觉得这本书丢了,没想到倒是被你找着了。”
白梓岑将阿谁日子记得万分清楚,因为那是她曾经觉得的,她应当劫后余生的日子。
白梓岑还是在哭,曾兆几近能感遭到衬衫一角已经潮湿,该当是……白梓岑的眼泪。
白梓岑深吸了一口气,待情感平复些,才将手中的那本格林童话,送到曾兆的面前:“兆哥,你认得出这本书吗?”
“你别乱想。”曾兆蹙眉,用心假装不耐烦的模样。
而落款时写下的日期,恰是白梓岑逃离山村后的第三天!
曾兆抚了抚她的长发,行动和顺,像是在回想悠远的曾经。他并不想把这些尴尬的旧事,说给任何人听。但如果工具是白梓岑,他或答应以考虑:“当时候,你走了不到两个小时,我爸他们就出去了。我计算过,从我家到那条公路起码要三个小时,何况你一个女孩子不熟路,指不定就要耗上四五个小时。以是,为了不让村里人找到你,我特地给我爸指了另一条道,让人去追。成果你也晓得的,没找到你,你养父母就把账算在了我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