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80章 《八荒斗神》完本感言[第1页/共2页]
俗话说知错能改良莫大焉,我晓得读到开首的小火伴们,都会对上官玉恨之入骨,毕竟她先丢弃了配角,按普通剧情的生长,应当是配角崛起以后返来打脸,将上官玉踩在脚下的景象。
本书共五卷,别离以下:
2015年6月1日,敲下《八荒斗神》的第一个字,到2017年9月27日,写下(全书完)三个字,整整两年三个月零二十六天,一千零三十余万字,回想起来,真的感觉有些不成思议。
我小我最喜好的书中人物,天然是血陌了,这个没有来由,或许只因为她是沈非所爱,又或许是因为她对沈非不离不弃,在我心中,血陌是最完美的,有不平气的小火伴,能够私聊来辩!
每个新的故事,都是我创作的动力,我会遨游在本身的书中,代入本身的配角,经历一个又一个光怪陆离的天下,缔造一段又一段舍我其谁的传奇。
看了很多对于本书的书评,上官玉这小我物,确切是一个争议很大的角色,对于她,实在一开端我是想将其塑形成为一个大反派,一个配角穷其平生都要打倒的目标,但不知为何,写着写着,方向倒是跑偏了。
统统人都以为轩辕绝是在死界当中陨落了,实在他能够是去了别的一个全新的天下,或者说更高的位面,而在阿谁天下当中,他会不会和沈非有一个真正的交集呢?这个我也不晓得。
想剧情,找灵感,说句不怕人笑话的话,偶然候走在大街上,满脑筋想的都是下一步的剧情走向,行人车辆擦身而过,我却过而不闻。
我从小就喜好看书,最喜好金庸大侠的武侠小说,几近能够说是看着他的书长大的,以是在我书中,能够看到很多金戈铁马侠义为怀的影子,能够就是受这位的影响吧。
一件事做得久了,或许就会变成风俗,而一件事情做得久了,就会变成古板有趣的日复一日,我但愿能永久有创作的豪情。
毕业过后,做过很多事情,却向来没有想过会走上以写书为生的这条路,但这条路是我本身挑选的,不管多艰巨,我都会持续果断不移地走下去,直至天荒地老。
轩辕绝是死是活临时不消去管,但不得不说,他是万年前阿谁期间当之无愧的配角,如果没有他,沈非也达不到如许的成绩,不过我想很多读者都挑选性地忽视了这位传怪杰物吧?
脑筋一热的我,倒是给了上官玉一个改过改过的机遇,能够这里会丢失很多读者,但我也不悔怨,毕竟贤人也会出错,何况是这类事出有因。
新书《九龙圣祖》已在十月份开端连载,一个新的配角,一个新的传奇,将如沈非沐凌一样响彻全部大陆,你们,筹办好了吗?
信赖最后上官玉惨痛而让人嘘唏的结局,也有很多人没有猜想到吧,实在至始至终,她都是一个悲剧人物,因为一个幼年之时所犯的弊端,却要用平生来挽回,终究还支出了本身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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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凡域称王》(初见红颜醉,薄纱不轻拂)
不管如何说,上官玉已经为她所犯下的弊端支出了代价,讨厌她的小火伴们,但愿你们能理性地对待题目,不管沈非能不能在别的一个天下将之重生,她也是一个值得佩服的女子,那个幼年不浮滑?
这小我叫做轩辕绝,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轩辕绝也算是本书的一个隐性配角,因为很多的剧情,都是由此人鞭策的,哪怕他已经一万年都未曾呈现在这个大陆之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