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有骨气的强盗[第1页/共2页]
这的确过分度了!
故事里不都说是公理克服险恶么?
小骑士骑着黑马,拿着长枪,枪尖带血,一小我在前面猖獗的跑着,神采惊骇,仿佛身后跟着的不是一个骑士,而是一个恶魔。
因而路过的布衣们也被抢了个洁净。
有聪明的就开端反对如许的做法,他们建议去劫夺那些防备才气没那么强的小商户,这个建议立即获得了大部分强盗的承认。
一来二去,如许的打劫体例仿佛亏了本。
……
本身起码也得过上贵族般的糊口!
那又该如何办呢?
如何办?
……
“好吧,我大抵明白你脑筋里想的都是些甚么东西了,那你有没有想过,假定这个天下只剩下你们强盗,那你们抢甚么?”
如许的布衣,实在和贵族的狗腿子也没甚么辨别嘛,只是一个是相对来讲有些本领的贵族狗腿子,而这些布衣就是没本领的狗腿子。
长枪正中强盗的背部中间,没入血肉,从胸膛穿了出来,又刺入到空中,将强盗紧紧的钉死在地上,再不能挪动半步。
但总有一些人感觉本身有骨气,又耐不过内心的贪婪,以是就走上了强盗的门路,一条相对来讲显得有骨气的门路。
“你是打不倒我们的!”
小骑士下了马,走到了强盗的面前。
刚开端他们说本身是公理侠盗,劫富济贫,也如许做了几次,但做完以后,发明本身的糊口并没有多少改良,反而受伤不轻。
小骑士举起长枪,对准。
莎莉很感激麦尔,很天然的,这类感激又渐渐转成了依靠。
这不得不说是一个讽刺。
“噗嗤!”
小骑士面无神采:“我不明白你所谓的骨气从何而来,如果说打劫布衣也算的话,那我不敢苟同你的思惟。”
大抵,已经将麦尔当作了独一的亲人,究竟上也差未几。
但是当一个“贵族的狗腿子”追击着一个“有骨气”的强盗时,强盗的内心垂垂生起阵阵迷惑,事情为甚么会变成现在如许呢?
没骨气的人的话,哪用放在心上?
哦,对了,那些个写小说的必定也是贵族的狗腿子,他们用心写出如许的结局,让本身等松弛,然后再派出骑士进犯本身。
掳掠,还是掳掠,干脆连布衣都一起抢了,这些个布衣,面对贵族没点抵挡之心,大部分的产出都让贵族给占去了,真是丢人,丢脸。
我就算是死也不会放过你们的!你们这些天下的险恶,好恨啊,好恨啊,如果再给我一次机遇,我必然会让你们全都死在我的脚下。
面对布衣们的漫骂,强盗们可不会放在心上,你们这群愚民,一心凭借着贵族,不敢有涓滴抵挡之心,骨气都不见了。
很简朴。
钱又不敷了。
这时候强盗们还感觉本身做了件功德,不但干翻了一群贵族的狗腿子,还让这群布衣不消再上交东西给贵族,这可真是件功德啊。
纯真的力量上能够两边相差无几,但强盗们穷啊,穷,就没有好兵器,没有好盔甲,就不轻易伤着对方,就轻易受伤。
又过了一段时候,强盗们又不满足了,凭甚么本身就得过和贵族狗腿子一样的糊口啊,本身但是有骨气的人,如何能够和贵族的狗腿子一样?
强盗恶狠狠的说道:“布衣?一群不敢抵挡贵族剥削的庸人,没点骨气,的确就是贵族的附庸,杀了,一点都不成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