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这是我的兵?(上)[第2页/共2页]
勤务兵屁颠颠的帮汤森领了盔甲一类的设备返来,在长官痛苦万分的进餐时,他就蹲在帐篷角落里,卖力的擦亮了每一处应当闪闪发亮的处所。
算上猴子,他有二十三个兵。根基设备方面,全部斥候队有十九身è似抹布形如鱼网的礼服,十三双半军靴,十一只长枪,四副皮甲,三个头盔,三张弓,两把腰刀,一柄长剑。
首位上的中年兵士比其别人要强健些,但举着一根两人高的旗杆还是吃力。旗杆顶端飘着一根三角形的蓝è布条,上面那团墨è的东西分不清是图案还是污迹。但跟其别人的打扮比起来,这面旗号还算是整齐洁净的,起码不像礼服那样补丁盖着补丁,大套着
这是一支甚么样的步队啊!二十多小我,有秃顶,有ji窝头,有大辫子有ia辫子,他们就在污泥和马粪中弯来拐去的站成了两排。固然每小我都很用心很用力、想让本身显得严厉威武,但他们那高矮胖瘦的形体和没洗洁净的面孔,已经让这类尽力付之东流。
“这不是你熟谙的阿谁天下啊!”汤森暗自苦笑,一脸寂然的走出帐篷,筹办驱逐萧杀的虎帐糊口――走到内里才看了一眼,他就呆住了。
这哪是军队驻地?美满是个菜市场加渣滓场!
“是,长官。”勤务兵拘束的擦了擦手才跑过来,他先帮汤森穿上一层麻布制的内里,再一一套上皮甲部件,最后用广大沉重的金属扣和皮带连接各个部位。
这个所谓的虎帐,绝对在改写汤森的认知。
大名鼎鼎的秃鹫联队前哨斥候队,到底是个甚么状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