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荒野上的夜色[第2页/共4页]
“嗯,接下来交给你了。”
在刚才的遭受战中,伍德被仇敌的火焰邪术灼烧了十几秒,要不是有一身耐烧的皮甲庇护,现在怕是站都站不起来。
这位平时一贯冷酷的精灵游侠,明天大笑着拍着伍德的肩膀,仿佛是把他当朋友了。
“迅射,实在我很早之前就像给我的弓附魔的,但是碰到的那些附魔师都不太靠谱,我怕把我的宝贝给毁了。”
“老模样是吧。”
面前这群血狼的数量有足足十七头,结合开释的邪术颠簸乃至令韦伯这个身经百战的兵士都呈现精力恍忽。
躺在树杈上的铂金啃着顺手摘得野果,一脸冷酷的说道。行走荒漠的这些年,遇见的劫匪盗贼佣兵可谓不计其数。
“人?”队长韦伯尽量抬高声音,扣问道。
在劈啪作响的火焰旁围坐着车队五人。
“嗯,掠过圣水后好多了。”
翻开睡袋,全部武装的伍德从内里爬了出来。
那是一匹狼,瞳孔血红的狼。
但伍德不一样,他但是自在附魔师,大师中的大师!就凭那一手指定附魔,就充足让世人癫狂!
鉴于夜晚的伤害,必须得有人守夜,而铂金则是这个团队最受信赖的守夜人。
车队里的睡袋是用史莱姆鞣制过的毛皮制成,防水防风,保温机能也非常出众。
夏季的白天老是长久的,吃完饭太阳已经落山,气温也随之敏捷降落。
在击退了那伙来袭的佣兵后,他们以最快速率清理了桥上的停滞,跨过了那条大江,来到了矮人国的国土内,接着便是找了片空位生火歇息。
铂金本筹算点头,但他止住了。
“有帮到您的忙是我们的幸运。”
火光摇摆,篝火中的树枝收回一声声令人放心的分裂声。
“嗯,那你想附甚么,弓的话,力量?分裂?还是迅射?”
在入眠前他就感受这个睡袋不是那么健壮,因而在抹药的时候,顺手给睡袋来了个庇护三耐久三的附魔,把它的防备力晋升到和钢板一个品级,不,钢板都没它抗揍。
差点透露身份,伍德不由捏了把盗汗。
它是狼群的前锋,卖力摸索猎物的真假。
咻!!
“你帮了我,我从不虐待那些对我好的人,得道者多助嘛。”
“嗯,我想想,迅射要鹰类魔物的尾羽,这个不算特别难弄。”
但情面油滑可不是这么算的,承了别人的情,如果无所表示,今后再碰到伤害时也不会有人互助。
遵循职员分别,伍德明天是守第二班,在调班之前他能够先睡三个小时,因而他便钻进睡袋中,靠着暖和的火堆渐渐睡去。
铂金非常珍惜的抚摩着他的爱弓,这但是在他分开故乡时,用精灵女王亲手折下的生命古树枝条制成的,可谓是代价连城。
夜间行动的魔物非常伤害,只要一小我守着并不平安,必须包管每个时段都起码有两小我醒着。
此时它正以极轻的脚步朝着火堆缓缓而来。
可惜,伍德此时的内心,只但愿他能把这句话忘记。
本筹算就此入眠的韦伯,见到朋友的行动也反应过来,但他没有打草惊蛇,只是同铂金一样渐渐摸向本身的兵器。
血狼并不是甚么很强的魔物,如果是白日碰到的话,数量再翻一番也不会威胁到车队。它们的伤害之处在于夜袭,一旦落空了埋没性,不过就是一群有点吓人的狗群罢了。
“伍德先生如何样,身材还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