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论成为强盗的二三事[第4页/共4页]
‘西铜’对我的态度也很友爱,就连我的名字‘阿瓜’都是它给取的。
(′Д`):“那你倒是练啊!你练了不就能打准了吗!”
仰仗着这些奇异的小道具,我也算是在法尔特地区创下了赫赫威名,因为我秉承着非论贫富都只抢一半财帛的风俗,很多人都称呼我为法尔特的侠盗,说我是喜好劫富济贫的独行侠。
6年以来,从未失手。
我当了这么长时候的乞丐,早就晓得甚么样的家伙伤害,甚么样的家伙能够跟他死皮赖脸。这类只会动嘴皮子而不会动真格的家伙,实在都是软柿子,只要我有充足的耐烦跟他耗下去,他必定会情愿恩赐我点东西。
我之前一向就躲在中间,筹办等强盗们完过后捡个漏甚么的,可那几个强盗动手太黑了,连内裤都给拔掉了,甚么都没有给我留下。
它确切具有灵魂了,在没有伤害的时候,它乃至能够变成个能本身跑本身跳的红毛兔子,既不需求用饭,也不需求拉屎,的确就是最抱负的宠物。
你听!又在说我专业呢!
如果问这些礼品内里,哪个东西是最短长,那无疑就是这把叫做‘戈壁之鹰’的火铳了。不但能力庞大,一枪就能打断大腿粗的木头,并且还能连开8枪,最关头的是,它还能本身规复弹药,每隔3个小时就能规复1颗枪弹。
只要去干活,我就能拿到人为,买本身想吃的东西,从而赡养本身。
小荷包也是不错的,固然只要一枚硬币,但从内里拿走后,它第二天还能再次呈现一枚新的硬币。
我倒是不妄图它能给我带来甚么帮忙,主如果这玩意学问赅博,还会说话,我这小我没有机遇读书,以是我对于天下的认知,实在有很多都是跟它学的。
我也不懂,为甚么我抢了他们,他们还要感激我,能够这就是所谓的民风浑厚吧。
只要在别人不重视的环境下,我能够摸到其别人背后,那么我就能一棍子打晕他们。
我叫阿瓜,本年十八,天赋异禀,貌美如花。